来源: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更新时间:2019-05-08 点击:1456
各市(州)、长白山市场监督管理局,梅河口、公主岭、珲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全面加强猪肉等生猪产品市场监督检查,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落实责任,严防染疫生猪产品进入食品加工经营环节,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生猪产品加工经营环节监管工作的通知》(市监食经〔2019〕23号),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地在工作落实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依据职责分别联系省厅食品生产处、食品流通处、餐饮服务处和食品抽检处。
联系人:食品生产处 马文生,0431-85279076
食品流通处 马青原,0431-85279286
餐饮服务处 张吉利,0431-84338793
食品抽检处 李宝昌,0431-84338850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2019年4月8日
声明:
① 本网站所有原创/整理的文章、图表、数据、资料,版权均为食安通(www.eshian.com)所有,如需转载,须注明“来源:食安通(www.eshian.com)”,
② 本网站转载其他网站、媒体的文章、图表等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需保留 “来源:XXX” (非食安通)。如有相关内容侵权,请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6219-9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