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推进茶产业绿色发展的通知(闽农综〔2019〕57号)

来源: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更新时间:2019-04-25 点击:2421

发布单位: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日期: 2019-04-22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闽农综〔2019〕57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有关市、县(区)农业农村局、茶业局(总站、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绿色发展质量兴茶八条措施》的精神,全面推进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现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通过“科技引领,典型示范,综合施策”,积极打造茶产业绿色发展新模式,力争到2022年实现全省茶园不使用化学农药,打响“清新福建·多彩闽茶”品牌。各年度工作进度安排及预期目标如下:

  2019年,推动建立相对集中连片300亩以上不用化学农药茶叶绿色生产示范基地500个、不用化学农药绿色茶园150万亩;

  2020年,基本实现全省不用化学农药绿色茶园全覆盖;

  2021年,巩固提升阶段;

  2022年,巩固提升阶段。

  二、主要措施

  (一)生态调控。改善茶园生态系统,因地制宜在示范片种植桂花、樱花、罗汉松、厚朴、含笑、香椿、任豆树、香樟、楝树等防护林和行道树,茶行间间作紫云英、大豆等豆科类植物,茶园梯壁留草,营造有利于草蛉、瓢虫和寄生蜂等天敌昆虫,以及蜘蛛、捕食螨、蛙类、蜥蜴和鸟类等有益生物的生存环境,增强茶园自然生态调控能力。

  (二)农艺改良。推广应用抗病虫茶树品种,增施有机肥,培养“茂大壮”树势。实行分批、分次、及时采摘;施行中耕除草、秋冬深翻,改善茶园土壤结构;推广茶园修剪,清蔸亮脚,改善通风透光条件;强化冬季清园封园,减少越冬虫口基数。

  (三)物理防控。利用害虫的趋性,采取光诱、色诱、性诱等措施,控制茶园虫害。推广窄波光源等天敌友好型LED杀虫灯、数字化粘虫色板及性信息素诱捕器。提倡人工诱捕、捕杀天牛、丽纹象甲等害虫。

  (四)生物防治。推广使用微生物、植物源、矿物源农药,如白僵菌、核型多角体病毒等微生物农药,推广使用“以螨携菌”多靶标控制多种害虫害螨。

  三、具体要求

  (一)落实属地责任。县级农业农村(茶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承担起推动茶产业绿色发展工作的主体责任。设区市农业农村局要将茶产业绿色发展指导性任务(附件1)分解到县,各级农业农村(茶业)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出台鼓励措施,推动工作落到实处。

  (二)抓好示范带动。积极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经营主体建立不用化学农药茶叶绿色生产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各级农业农村(茶业)主管部门要明确示范基地具体地块,统一编号、统一设立标牌,健全文档影像等档案资料,通过“点上示范,面上倡导”,推动茶产业绿色发展行动深入开展。6月30日前,请设区市农业农村局将本辖区2019年示范基地名单(附件2)报送我厅种植业管理处。

  (三)强化技术指导。各地要联合组建科技服务团队,通过“技术团队+科技人员+示范基地+田间学校”的推广模式,指导茶叶企业按照《福建茶叶绿色发展技术规程》,采取生态调控、农艺改良、物理防控和生物防治等手段防控病虫害。各级农业农村(茶业)主管部门要把《福建茶叶绿色发展技术规程》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和返乡人员、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素质提升工程等培训课程,着力提升生产经营主体绿色发展理念和绿色生产技术水平。

  (四)严守安全底线。持续组织开展茶叶农残超标专项整治行动,实行茶叶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与监督抽查“两检合一”,开展“检打联动”,严厉打击茶园违法使用禁限用农药行为,提升福建茶叶质量安全公信力。各级农业农村(茶业)主管部门要将示范基地主体全部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监管,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消费者可查询的全省茶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提升福建茶叶质量安全公信力。

  (五)注重宣传引导。探索建立“白名单”制度,引导商超销售平台与示范基地主体对接,利用茶博会、农博会、6.18和电商等平台,大力推介示范基地产品,加快形成优质优价正向激励机制。组织开展茶产业绿色发展主题宣传活动,邀请新闻媒体赴茶叶主产县、示范基地进行宣传报道,拍摄专题片在省级以上电视媒体上播放,树立一批茶产业绿色发展正面典型。

  联系人:张雯婧,联系电话:0591-87812603,电子邮箱:fjchaye@sina.com。

  附件:1. 福建省茶产业绿色发展指导性任务表

  2. 不用化学农药茶叶绿色生产示范基地汇总表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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