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更新时间:2019-04-24 点击:1211
各市县(市、区)粮食和储备局(粮食局),省粮食集团,局直属相关单位:
现将《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报送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有关情况的通知》(司局便函法规〔2019〕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组织落实,按时报送。
一、搞好改革工作衔接。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是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省局“三定方案”,指导国有企业改革工作职责,由财务审计处调整到政策法规处。各市县局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展的通知》( 皖政办秘〔2016〕249号)部署,继续抓好改革攻坚任务,并在此轮机构改革中要明确有人管、有人负责具体抓落实(附表),确保工作衔接有序。
二、做好基础数据统计。准确的基础改革数据是考量改革发展的重要支撑。此次国家要求提供改革情况,涉及到各市县国有粮食企业具体名称及数量等情况,时间紧、质量要求高,各地要抓紧做好摸底,并以市为单位汇综填报,力求统计数据质量可靠,杜绝迟报、漏报、少报、不报等情况。
三、分析现状总结经验。对照国家局通知要求,实事求是分析本市县推进国企改革情况,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困难和意见,提出下一步改革思路和措施。
请以市为单位按本通知要求,于2019年4月26日前将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报省局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魏清松 0551-62870683 919688796@qq.com
附件:1. 国有粮食企业改革联系表
2. 国有粮食企业(含军粮供应企业)基本信息统计表
3.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司局便函
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19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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