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9-03-28 点击:1419
各市、县(区)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处室、单位:
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意,现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登记申请文书规范><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的通知》(国市监注〔2019〕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加强学习培训。新修订的《企业登记申请文书规范》《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是登记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的基础性规范文件,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执行。新的规范制度较原有规范有较大调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对企业登记人员的培训,重点学习掌握调整的原则和具体变化,做到应知尽知,全面提升企业登记管理工作的理念和操作水平。
二、及时更新文书。各单位要按照总局的要求,于2019年3月1日起,全面完成有关文书、材料规范的换用,启用新的《企业登记申请文书规范》和《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更新的企业登记申请文书由各单位自行负责印制。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广泛宣传,让办事群众了解、熟悉新的规范和办事流程,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同时,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内容。
请各相关设区市工商局负责通知同级行政审批局,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注意收集汇总,以设区市为单位及时报告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和注册登记处。
联系人:张宇宁、刘泽霖,电话:0771-5531250、5531253。
附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登记申请文书规范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的通知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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