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陕政办函〔2020〕21号)

来源: 陕西省人民政府 更新时间:2020-03-25 点击:964

发布单位:陕西省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0-03-24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陕政办函〔2020〕21号
实施日期: 2020-03-24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3月16日

  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

  一、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统筹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组织开展行政许可事项“一件事一次办”集成审批试点,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工作不断深化。进一步理顺市县两级行政审批服务局运转模式,组织开展行政审批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一线工作人员能力水平。(省审改办牵头,省级相关部门及各市区负责落实,持续推进)

  2.加强行政许可事项管理。持续精简行政许可事项,结合国家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0年版),及时修订完善省、市、县三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逐项明确设定依据、实施机关、许可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申请材料、适用范围、有效期限、中介服务等要素。加强对行政许可的监督评估,开展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检查。(省审改办、省司法厅牵头,省级相关部门及各市区负责落实,持续推进)

  3.清理规范行政备案、目录管理等事项。推动将省、市、县三级行政备案事项纳入清单管理,清理规范目录管理、登记注册、年检年报、指定认定等行政管理措施,整治变相审批。(省审改办、省司法厅牵头,省级相关部门及各市区负责落实,持续推进)

  4.进一步压减工程建设等领域企业资质资格。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力争2020年底前将工程建设等领域企业资质类别、等级压减三分之一以上。探索对部分资质资格实行告知承诺管理,持续推进企业资质办理等“一网通办”。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管理,加大执业责任追究力度。(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级相关部门及各市区负责落实,2020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

  5.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加快推进自贸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及时总结提炼创新做法、典型经验及存在问题,适时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推广复制。(省市场监管局、省司法厅、省商务厅、省审改办牵头,省级相关部门及西安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负责落实,持续推进)

  6.持续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严禁自行发布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对清单所列事项,持续优化管理方式,严格规范审批行为,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牵头,省级相关部门及各市区负责落实,持续推进)

  三、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

  7.深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与信用监管等监管方式进一步融合,将随机抽查的比例频次、被抽查概率与抽查对象的信用等级、风险程度挂钩,合理安排检查频次,减少重复检查,提升监管效能。大力推行部门联合抽查,持续完善联合抽查事项清单,2020年底前基本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在市场监管领域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级相关部门及各市区负责落实,持续推进)

  8.统筹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继续深化文化、农业、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归并执法队伍,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的源头治理,根据中央印发的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制订印发我省五个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事项通用目录,切实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重复执法问题。(省委编办、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司法厅牵头,省级相关部门及各市区负责落实,持续推进)

  9.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按照国家部署,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与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接联通。加快归集共享各类监管数据,不断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级相关部门及各市区负责落实,持续推进)

  四、不断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

  10.不断强化平台支撑能力。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加快建设效能监管系统,逐步开展用户行为和评价数据的综合分析及应用,完善电子印章和电子证照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探索推进服务能力和差评整改评估。建设省级“12345”热线平台,推进热线平台数据向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汇聚。(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信息中心负责系统建设,省政务服务中心负责“12345”平台建设,2020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11.全面推进“好差评”工作。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通过评价器或二维码,引导企业和群众对服务进行现场或网上评价。偏远地区和基层服务点等暂不具备条件的,应提供书面评价表格。积极引导群众“一次一评、一事一评”。鼓励通过意见箱、热线电话、监督平台、电子邮箱等多种渠道和方式,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综合性评价。(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政务服务中心和各市区负责落实,2020年9月底前启动评价工作,持续推进)

  12.持续丰富网上服务内容。在“9761”专项工作基础上,各市县政务服务网全面融入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办事“一张网”,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90%、不少于200项高频服务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陕政通”各市旗舰店服务事项不少于100项。(省政府办公厅牵头,各市区负责落实,2020年10月底前完成)

  13.深入推进大厅规范运行。全面统一各级政务大厅标识形象、推广“政务专递”。通过线上平台和“政务专递”相结合的方式,继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门”受理办理和“最多跑一次”。在市区设立省级综合窗口,探索省级事项异地办理。鼓励各市开展“同城通办”试点。(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落实,2020年底前完成标识更换,启动省级事项异地办试点)

  14.探索建立五级联动服务体系。鼓励各地以“方便群众、集约整合”为原则,充分利用部门服务大厅、村(社区)活动站等现有场地,设立政务服务分中心或便民服务站点,向群众提供更密集服务网点、终端或通道。(省政府办公厅牵头,各市区负责落实,持续推进)

  15.切实加快电子政务外网整合。推动全省政务协同办公系统建设,推动建设物理分散、逻辑集中、资源共享、安全可信的政务基础资源,为“一网通办”做好基础支撑。(省政府办公厅、省信息中心牵头,省级相关部门及各市区负责落实,持续推进)

  16.全面推进数据治理工作。规范数据采集、存储、共享、开放、应用、安全管理等行为,完善数据共享机制,保障政务数据供给,提高数据质量,确保数据安全,为提高政务服务质量提供大数据支撑。(省政府办公厅、省信息中心牵头,省级相关部门及各市区负责落实,持续推进)

  17.深化减证便民行动。公布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逐项列明设定依据、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清单之外不得索要证明,巩固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成果,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省司法厅牵头,省级相关部门及各市区负责落实,2020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五、健全优化营商环境制度体系

  18.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制定全省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工作方案,明确重点工作任务,积极推进落实。启动我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修订工作。开展送条例下基层、入企业活动,提升条例知晓率。(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牵头,2020年7月底前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19.稳妥推进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制定全省营商环境评价方案,明确评价指标体系,委托第三方及时开展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工作。配合做好国家营商环境评价工作。(省发展改革委牵头,持续推进)

  20.学习借鉴和复制推广先进经验。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复制推广借鉴工作的通知》精神,对标京、沪等先进地区,推广借鉴先进经验和改革举措。推广咸阳市“互联网+”大走访平台、宝鸡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莲湖区市民中心自然人和法人生命树等一批先进做法。(省发展改革委牵头,持续推进,2020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六、深入开展专项行动

  21.持续推进十大行动方案和五大专项行动。全面完成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三年行动计划,紧盯企业开办注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不动产登记等关键指标,持续推进减环节、压时间、降成本。继续坚持问题导向,在规范中介服务、规范涉企收费、诚信体系建设、优化便民服务、促进政策落地落实等方面再见成效。(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商务厅、省税务局等省级有关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22.开展规范招投标专项整治。围绕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加大专项整治力度,着力解决招投标活动中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大力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规范招投标监管全过程,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环境。(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牵头,省级相关部门及各市区负责落实,持续推进,2020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23.加快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水平,创新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推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健康运行。(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级相关部门及各市区负责,持续推进,2020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24.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双包一解”活动。按照“一对一”包抓原则,在县(市、区)开展县处级领导干部“包企业、包项目、解难题”活动,定点联系、定期走访,为当地企业经营和项目落地排忧解难,促进当地经济高质量发展。(各市区负责落实,2020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25.狠抓应对疫情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完善企业服务,依托政务服务网等平台,设立《惠企政策服务专题》,广泛宣传应对疫情各项政策举措,梳理公布政策流程图,公示联系人等信息,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级相关部门及各市区负责落实,持续推进,2020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七、强化工作保障

  26.加强宣传培训。运用多种方式,宣传一批创新做法和典型经验,提升营商环境社会参与度和认同感。积极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培训工作,提升业务水平。

  27.夯实工作责任。各地各部门要围绕工作要点,细化工作举措,夯实职责,组织抓好本部门、本地区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牵头部门。

  28.加强督办检查。适时对各市区开展督办检查,对发现破坏营商环境问题及时督促按期进行整改,对确定的典型问题案例及时通报曝光。

  29.形成工作合力。各牵头单位要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充分调动各级各方面力量,加大工作力度,聚焦企业群众关注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形成部门协同、省市县联动的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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