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的通知(沪农委〔2018〕389号)

来源: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更新时间:2019-02-15 点击:886

发布单位: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18-12-13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沪农委〔2018〕389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相关区农委:

  近期,全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现场会在福建召开。胡春华副总理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前,农业农村部与上海等7个省级政府签署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省推进合作协议》。为贯彻全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现场会精神,落实好相关协议,现就进一步做好本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是改善我市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任务之一,是促进农业绿色发展、推动畜牧业提质增效的重要举措。我们必须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高度,把这项工作摆到突出位置,作为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工作来实施。要根据部市合作协议,在2019年前完成本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目标。

  二、着力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的重点任务

  一是大力推进清洁养殖,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的源头减量。要提高畜禽养殖管理精准化水平,推广高产高效畜禽品种,普及节水节地等清洁养殖工艺。要规范畜牧投入品的生产和使用,推广高效低蛋白日粮技术,实施兽用抗菌药减量化行动。要支持养殖场升级改造,促进养殖粪污就地处理、就近利用。

  二是加快畅通还田渠道,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肥料化利用。继续贯彻养殖业布局规划,优化种养业布局。要完善有机肥利用标准,加快制定适宜不同区域、不同作物种类的液粪还田标准,区分还田利用与污染排放。要建设一批田间地头的液体粪肥输送管网和储存设施,推广一批高效适用还田利用机械装备。要协同推进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行动。要完善施用有机肥补助政策和商品有机肥登记管理制度。

  三是落实有关能源政策,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能源化利用。要协调相关部门简化沼气发电上网审批核准手续,推动沼气发电上网享受农林生物质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推动生物天然气接入城市燃气管网。要创新运营模式,畅通社会资本进入渠道,探索建立受益者合理付费机制,帮助企业形成可持续的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

  四是严格监管,促进畜禽养殖企业提升废弃物利用的能力。要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对畜禽养殖场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依法开展排污许可证管理,妥善解决已建养殖场缺少环评手续的历史遗留问题。要提升工作的精准化、信息化水平,推进农业技术指导与环保执法监管的有效衔接,指导和督促养殖场落实主体责任。要统筹保生态、保供给、保增收,给畜牧业适度发展空间。

  三、切实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的组织保障

  一是落实工作责任。各相关区政府对辖区内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负总责,确保各项重点任务如期保质保量完成。农业农村部门要发挥好牵头协调作用,联合相关部门做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等工作。

  二是加大资金保障。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力度,重点聚焦补短板、破瓶颈的工作。要鼓励创新投融资机制,拓宽资金投入渠道,有效吸引环保、能源等领域的社会资本参与,构建多元化投入格局。

  三是加强监督考核。市农业农村委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纳入对相关区“三农”工作考核的范畴。2019年5月底前,将根据农业农村部《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考核办法》和市政府要求,对相关区2018年度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开展评估。各相关区要以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有机肥还田利用、沼气和生物天然气使用等为重点,提前做好自评估工作。

  四是强化示范引导。各相关区要针对不同区域、不同养殖主体、不同养殖方式,总结推广一批经济实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模式。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18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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