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启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电子证书的公告(2019年第9号)

来源: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9-01-23 点击:1967

发布单位: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9-01-16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2019年第9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互联网+政务服务”的重要决策部署,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建设完成了“质量监督网上服务平台”,实现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电子化。自公告之日起,北京市启用电子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电子证书及其打印件与原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市申请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行政许可的单位,可在事项办结后登录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监督网上服务平台”下载电子证书并自行打印。

  特此公告。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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