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山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更新时间:2018-12-29 点击:1218
各市粮食局、省局直属单位,山西粮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粮电〔2018〕9号)精神,为进一步强化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稳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清安全生产形势,强化安全生产意识
今年以来,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一规定两守则”、“两决定一意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但仍然存在安全红线意识淡薄,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基础工作不严不实等问题。各市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清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形势。尤其是临近年底,各单位生产作业、项目建设进入高峰期,抢工期、赶进度等诱发事故因素增加;“元旦、春节”等重大节假日即将来临,一些单位和作业人员思想松懈,“三违”现象有所抬头;冬春两季风干物燥,低温、雨雪、冰冻等灾害天气多发,极易发生重大灾害事故。此外,明年春季将召开全省、全国“两会”,各市各单位要切实提高警惕,压实责任,强化措施,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确保安全稳定。
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各市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全面夯实主体责任,层层强化监管责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结合“一规定两守则”,细化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省局直属单位要对照年度安全责任书,逐一检查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到岗、到人;要切实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监督考核,对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引发各类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程序严肃追责问责。
三、狠抓隐患排查治理,严守生产安全底线
各市各单位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针对冬春两季安全工作特点,组织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要结合《关于贯彻落实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加强安全稳定廉政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晋粮党组字[2018]17号)精神和《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建立隐患台账,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原则组织整改。
(一)检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情况。是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投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教育培训、设备设施管理、危险作业管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等方面制度并予以落实。
(二)检查危险源辨识及管控情况。是否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建立重大风险清单,是否根据周边环境变化、生产工艺调整、设备设施更新改造等因素及时辨识本单位危险源,重大危险源是否按规定备案并采取相应管控措施。
(三)检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是否落实安全管理人员、 生产作业人员、设备操作人员、岗前交底和外包作业人员培训,粮食行业特殊岗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四)检查设施设备运行情况。重点排查粮油出入设备、质量检化验仪器(特种设备)、以及防雷防静电设施、电工防护工具等是否按规定进行检测,安防监控、气体浓度报警、防爆电气及其他设施设备运行是否良好。
(五)检查作业现场及重点部位管理情况。重点加强粮食出入库安全隐患排查,对外租库点、外包作业、机械作业、施药作业、库内交通等要严格管理、规范操作。
四、强化冬春季火灾防控,化解消防安全风险
各市各单位要把冬春季火灾防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 日程,按照主管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职工全员参与的原则,深化消防安全检查治理。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加大防控力度,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不断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安全知识培训,定期开展防火检查、防火巡查。
(二)加强用火用电用气管理。规范大功率用电设备使用,及时检查整改供电线路老化、违规拉线接线问题,防止输电线路过载、短路引发火灾。开展办公区、生活区电动车停放、充电专项治理,结合实际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及充电场所。
(三)确保消防装备设备完好。建立健全消防救灾抢险队伍,配备相应防护装备;加强对消防泵、消防管网、消火栓等设施维护保养,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 )规定配置灭火器材,确保消防通道通畅、 防火隔离带清理到位。
(四)着力改善周边消防环境。根据单位周边环境、人员活动特点,制定切实有效的防火宣传措施,结合实际情况积极联系周边村(社区)及企事业单位共同消除火险隐患。
五、严格值班值守,提升安全防范级别
各市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 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敏感时期, 必须强化防范措施,加大巡逻、检查力度。
(一)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及时掌握情况动态,对 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
(二)进一步强化应急准备。及时做好各类安全预防提示和应急处置准备,做到应急救援设施设备完好,应急救援物资充足。各单位结合实际至少开展1次安全生产及消防应急演练,确保发生灾害事故时,能够做到反应迅速、处置有效。
六、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强化安全防范意识
各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突出宣 传教育先导作用。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宣传标语、新媒体等方式,加大安全生产和火灾防控知识宣传力度,使职工具备预防和应对初期灾害的能力。加强干部职工专业知识技能培训,定期聘请有关领域专家讲授粮食流通、加工、储存、出入库,安全管理、仓库建设、特种设备、特种作业、火灾防控、应急救援等知识,传播安全文化,全面提升干部职工安全素养和安全技能,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各市各单位要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 隐患排查治理及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工作落地,取得实效。 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将适时开展抽查。全国“两会”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应将有关情况报告至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山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18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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