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推进全省纯碱产业整合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青政办〔2018〕176号)

来源: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更新时间:2018-12-25 点击:1208

发布单位: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 2018-12-12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青政办〔2018〕176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加快推动纯碱产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经省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推进全省纯碱产业整合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和主要职责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王黎明 副省长、省国资委主任

  副组长: 洪 涛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省国资委副主任

  孟 海 海西州州长

  李耀强 中国盐业总公司董事长

  成 员:乔弘志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

  贠红卫 省国资委副主任

  梁彦国 海西州常务副州长

  姜 军 海西州副州长

  师存武 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王兴富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学军 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德禄 中盐青海昆仑碱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作功 青海五彩碱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乔弘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贠红卫、姜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海西州政府、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及有关企业负责人组成。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按照省政府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省纯碱产业整合工作;审议推动纯碱产业整合、企业重组方案和重要工作安排;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会议;制订全省纯碱产业整合和企业重组方案;研究提出需由领导小组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及相关建议,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加强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系沟通,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推进全省纯碱产业整合和企业重组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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