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行政许可直接受理、马上办、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

来源: 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更新时间:2018-11-07 点击:1058

发布单位: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发布日期: 2018-11-06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部门
事项名称
事项类型
设定依据
申请材料
受理方式
受理地点
办理时限
办理方式
主项
子项
直接受理
马上办
最多
跑一次
 
军粮供应站资格、军粮供应委托代理资格认定
行政许可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6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
2、《国家粮食局关于印发<军粮供应站和军粮代供点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国军粮﹝2015 233号)
1.军粮供应资格认定申请表;2.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定人证书复印件(事业单位还须提供设立批准文件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经营场所的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或长期(不少于10年)租赁证明;5.上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6.保管和质量检验能力证明材料;7.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现场窗口提交
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昆明市云瑞西路35号)
20个工作日
粮食企业收购资格认定
1、《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7号)
2、《国家粮食局关于印发<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粮政〔2016207号)
1.粮食收购资格条件申报表1份;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各1份;3.支付收购粮款的资金筹措能力证明1份;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有效租赁合同1份;5.仓储设施设备、质量检验仪器、计量器具等证明材料各1份;6.仓储保管、质量检验人员证明材料各1份。
窗口提交
 
网上办事大厅提交
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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