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天津市粮食局 更新时间:2018-10-11 点击:1069
各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天津利达粮油有限公司:
现将《关于开展2018年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国粮办发〔2018〕263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本区、本单位承储企业实际,组织好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申报工作。
附件:关于开展2018年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8年10月8日
(联系人:武晓彤、赵鹏宇;
联系电话:27123582;传真:27123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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