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 更新时间:2018-09-14 点击:1339
各市农业局(农委)、水产畜牧兽医局,厅属各有关单位:
2018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是中国—东盟建立战略伙伴关系15周年、中国—东盟博览会和商务与投资峰会创办15周年、中国—东盟创新年、改革开放40周年和自治区成立60年。第十五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以下简称“两会”)将于9月12—15日召开,国庆节、中秋节(以下简称“双节”) 等也将来临。为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各地要把下半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制定本辖区的实施行动方案,明确相关责任,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采取有力措施,坚持突出重点、兼顾全面,实施全程监管,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主动加强与食药、公安等部门衔接配合,用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加强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努力确保重大活动和重要节庆期间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保障各项会议活动圆满成功。
二、明确监管重点,狠抓突出问题整改
各地要进一步明确当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点,组织开展相关监测和专项治理查处,确保重要区域不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种植业重点产品以鲜食农产品蔬菜、水果及茶叶为主,突出整治白菜、菜心、豇豆、芹菜等消费量大、农药残留风险高的品种以及时令蔬菜、水果;重点农药以禁限用农药为主,突出整治克百威、氧乐果、水胺硫磷、氟虫腈、毒死蜱、三唑磷等限制使用农药;重点区域以蔬菜、水果、茶叶主产县和农药使用大县为主。畜牧养殖业须加强兽药、饲料生产经营, 养殖环节, 屠宰环节和奶站、生鲜乳运输车等环节监管,重点整治兽药非法添加、畜牧产品兽药残留超标、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生猪私屠滥宰等违法违规行为。各地要因地制宜,针对重点、弱点和薄弱环节,以问题为导向,扎实推进监管工作。
三、加强源头治理,加大农业投入品执法检查力度
各地要坚持“检打联动、打防结合”,加大巡查督导和风险监测力度,围绕农业投入品监管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农资市场、农资经营户和 “三品一标”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畜禽标准化养殖场等规模生产基地进行拉网式排查,加大农药、兽药、饲料产品监督抽查力度,严厉打击假劣农资特别是禁限用农药违法添加的问题。要进一步强化限制使用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杜绝克百威、氧化乐果、水胺硫磷、氟虫腈等限制使用农药用于蔬菜水果和茶叶生产。
四、加大监测预警,排查风险隐患
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产地蔬菜、水果、畜牧产品上市前的检验检测和筛查,抽查的产品应集中在风险隐患高、问题突出的食用农产品和消费量大的农产品。请各市自行组织开展农药残留专项监测,监测样品50个以上,并参照桂农业发〔2018〕11号文件要求开展抽样和检测工作。各地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加大巡查力度,自行增加当地农产品抽检次数和密度,及时对监测结果进行会商分析,跟进落实监测预警和监管措施,及早排除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风险隐患。
五、落实应急值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各地要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防控力度,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强化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应急能力。要畅通信息渠道,落实工作责任,强化节日值守,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积极做好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应对准备。对发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要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上报、科学研判、快速响应、妥善处置,坚决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维护和谐稳定局面。县级以上农业部门要逐级建立药害事故技术鉴定专家组,制定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做好药害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鉴定及逐级上报工作,妥善处理事故纠纷。
六、强化宣传培训,科学引导生产消费
各级农业部门要继续深入开展《农药管理条例》宣传培训,通过举办农药使用培训班和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明白纸、板报等各种传播媒介,大力培训农民、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企业以及植保专业化服务组织人员正确辨识、合理选购、安全科学使用农药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其中要突出规范安全用药、安全间隔期等关键技术。重点监督检查农产品生产基地、植保专业化服务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示范标准园等的施药记录档案,确保农药安全科学合理使用。要大力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鼓励使用低毒和生物农药,严禁违规使用禁限用高毒农药,稳步提升我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七、强化督导检查,确保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各地要切实落实属地责任,督促农产品生产基地产地准出制度、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病虫害防治等各项监管工作。各地要认真推进工作落实,扎实开展工作,努力查找安全隐患,以问题为导向,以整改提升为目的,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努力营造维护和谐稳定环境,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
未尽事宜,请与厅安监处联系。联系人:王荐婷,联系电话:0771—2182772。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办公室
2018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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