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蓝色粮仓科技创新”等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电〔2018〕51号)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8-08-28 点击:819

发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8-08-21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食药监办电〔2018〕51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落实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科标司《关于组织开展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蓝色粮仓科技创新”等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食药监科便函〔2018〕48号)要求,进一步提高系统内科研水平,请各地(州、市)局及自治区局各直属事业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相关申报工作。拟申报项目的单位,应按照科技部发布的申报指南(可从科技部网站http://www.most.gov.cn下载)要求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ervice.most.gov.cn)进行网上申报,并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网上提交申报书的,应在申报指南要求的申报时限前15个工作日向自治区局科技标准和信息化处报送申请函(含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声明等)。

  联系人:杨鸿雁

  电话:0991—2630853

  传真:0991—2631083

  邮箱:878736203@qq.com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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