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8-08-28 点击:1534
各处室(单位),省民营办: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办发〔2018〕41号),制定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8月27日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以不断更新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为契机,推进政务公开内容清单化管理、政务公开流程规范化运行、政务公开方式立体化拓展,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推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打造阳光透明、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一、着力加强公开工作
(一)围绕群众关注事项,大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认真做好财政资金信息公开。除涉密信息外,在规定时限内严格按要求公开本单位财政预、决算,并对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占有等重要事项进行说明。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按规定公开“三公”经费的预决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并对增减变化原因进行说明。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及时完整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投诉处理结果等。制定并公开省工商局年度帮扶计划和实施方案,抓好联系帮扶单位联席会议制度,省局各支部“一对一”帮扶贫困户等信息公开,加大驻村帮扶力度,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督导和抓好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任务。(计财处、办公室、机关党办分别牵头负责,其余各处室配合)
(二)围绕提升政务服务,推进“放管服”信息公开
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推进“放管服”改革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及时公开实施“013企业办照工程”、“311企业开办工程” 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情况,依托省政府“一体化”平台,实现工商、公安、税务、商务、人社等部门间企业开办数据共享交换,设立企业开办综合窗口,实行企业开办事项“一窗受理”,取消公章刻制审批,公布公章刻制企业名单,取消企业首次办税补充信息补录,压缩税务和工商间数据传递时间,简化社会保险登记业务流程,实行职工社会保险登记即时办理,实现3天办照、1天刻章、1天办理税务发票及社保手续。动态调整工商登记前置和后置审批目录、公共服务目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对工商系统行政许可事项再次进行梳理和确认,通过省政府“一体化”平台,公开省工商局“最多跑一次”和“全程网办”事项以及相关服务指南。及时公开落实《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工商登记”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情况,在实现内资公司变更、注销、备案登记网上登记的同时,做好上述登记事项的无纸全程电子化开发工作。加强功能升级,站在群众的角度,进一步优化平台设计,推行打造“自助服务式”登记窗口,推进登记服务的智能化、标准化和规范化,收集整理全程电子化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加以修改完善,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及时做好“多证合一”、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企业简易注销等内容的公开工作。(企业注册处、注册分局分别牵头负责,其余各处室配合)
(三)围绕“六大工程”,加强重点工作信息公开
通过推进工商登记便利化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定期发布《市场主体分析报告》,为市场主体发展提供参考性意见。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加大商标侵权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曝光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按规定的公开范围、方式及程序,在企业信息公示平台依法公开商标侵权行政处罚相关内容。开展“红盾春雷行动2018”。进一步加强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宣传、培训工作,扎实推进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重点行动,围绕网络交易、农村市场、医药、教育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加大案件查办力度,适时曝光典型案例,切实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充分利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按照“谁生产、谁提供、谁负责”原则,集中归集、统一公示各级政府部门履职过程中产生的依法应向社会公示的涉企信息。开展2018年全省工商系统“双随机、一公开”不定向抽查工作,并即时公示抽查计划、抽查方案、抽查结果。(企业注册处、竞争执法处、商标分局、企业监管处分别牵头负责,其余各处室配合)
(四)围绕保障民生,推进各项便民利民信息公开
集中力量打好生态环境保护战,组织开展全省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抽检,及时公示抽检不合格信息。做好流通领域重点商品质量抽检,及时公开抽查检验结果、消费警示、提示等信息。深入开展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对药品、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美容服务等“五大类”,以及房地产、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非法涉性、低俗不良广告等重点领域进行专项整治,并及时发布典型案例。继续做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实施发布2016-2017年度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名单,并实行动态监管。发布2017年消费者满意度指数报告。对消费者投诉特点进行分析,定期发布消费者投诉信息统计分析报告。开展商品和服务比较试验,并向社会公开发布比较试验报告。进一步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除涉密事项外,对社会广泛关注、关系国计民生的建议提案,承办单位原则上要公开答复全文。(办公室、消保处、广告处、合同处、市场处、省消委会秘书处分别牵头负责,其余各处室配合)
二、着力增强公开实效
(五)完善制发程序,规范信息发布
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按照“谁制定、谁公开、谁解读”的原则,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在行政首长签发后3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并对规范性文件进行解读。扩大规范性文件规制的不特定对象和社会公众参与度。起草规范性文件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要向社会征求意见。起草单位可以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群众知晓的方式,公布文件草案及其说明等材料,并明确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期限。对涉及群众重大利益调整的要深入调查研究,采取征求意见、座谈会、论证会或者实地走访等方式充分听取各方面特别是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在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时,应当由起草单位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并在合法性审查时向法制机构提供公平竞争审查结论。(法规处、办公室、竞争执法处分别牵头负责,其余各处室配合)
(六)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切实增强公开实效
认真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抓好公文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强化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及时更新规范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对全省工商系统年度报告完成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充分利用图片、表格等公众易接受方式编制年度报告并准时发布,加强年度报告的解读。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拓宽、畅通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渠道,健全完善签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流程规范。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统一格式。增强答复内容的针对性和形式的规范性,明示救济渠道。做好政务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办公室牵头,其余各处室配合)
(七)扩大公众参与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
围绕中心工作和社会关注热点,不定期开展调查或民意征集,并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布调查结果。履行好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职责,按照“应解读,尽解读”原则,结合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媒体报道等多种方式,通过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平台发布解读信息,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社会影响等,方便群众全方位了解工商新政策。继续加强舆情监测平台建设,建立与市州局舆情联动防控机制,对涉及全省工商系统的舆情进行实时监控,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遵循“快速反应,正面回应”的原则,对舆情信息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并做好解疑释惑和舆论引导。对负面舆情的处置情况进行跟踪总结,掌握民意主流,不断强化形势分析和政策阐述,增进社会共识。(办公室、宣传中心分别牵头负责,其余各处室配合)
三、着力推进平台建设
(八)用好新媒体平台,加强传统公开载体运用
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灵活便捷、互动性强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加大与主流新闻媒体沟通联系,充分发挥网络媒体及纸媒的宣传影响力,扩大工商工作宣传覆盖面,方便群众及时、多渠道了解工商新政策、新动态。充分利用工商窗口大力宣传政策法规、重要改革、工商工作动态等,切实扩大政务公开渠道,方便群众及时、多渠道了解工商新政策、新动态。(宣传中心、注册分局分别牵头负责,其余各处室配合)
(九)加强网站管理,着力推进平台建设
优化门户网站功能,不断提升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加强网站内容建设,强化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网站功能。根据机构改革需要和省政府要求,协助做好网站迁移整合工作。加强“两微一端”日常维护管理,做到信息更新及时、有效。完善门户网站与“两微一端”和新闻网站等媒体之间的协同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共享,扩大传播渠道。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确保用户信息安全。在省政府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整体部署下,积极做好12315政务服务热线整合工作。(消保处、宣传中心、信息中心分别牵头负责,其余各处室配合)
各处室(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落实,扎实推进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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