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更新时间:2020-05-28 点击:1493
机关各处室、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黔府办函〔2020〕23号)精神,我委结合实际制定了《贵州省发展改革委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该《实施方案》已经委领导审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有关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按季度报委政务公开办。
附件:贵州省发展改革委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5月13日
附件
贵州省发展改革委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黔府办函〔2020〕23号)精神,聚焦主业、压实主责,强化统筹、完善制度,持续推进本部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优化政务公开信息平台,丰富主动公开内容,不断增强公开时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部门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0年,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规范体系建设,力争5月底前依据本部门“三定”规定和权责清单,完成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修订;9月底前梳理编制本部门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进一步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对各板块栏目信息进行适当分类,并纳入标准规范清单事项进行公开。协同抓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数字化管理平台,逐步实现全流程规范化管理,加快推动政府公报数字化进程,推进政府公报历史资料数据库建设,做到应收尽收、应发尽发。
二、主要任务
(一)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政务公开。协同推进十二个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十大千亿级工业产业、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等领域信息公开,公开服务业创新发展十大工程相关工作信息。重点公开交通、水利、能源、城市管网、新型基础设施等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协同推进多彩贵州促消费百日专项行动,公开本部门参与推进的扩大汽车消费行动、扩大零售餐饮消费行动、实施消费扶贫行动等相关政策信息,促进消费提质扩容。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信息公开,加大专项规划、示范工程、行动计划、推进情况公开力度。主动抓好扩大民间投资专项行动、降本减负专项行动、扩大开放等政策信息公开。着力打造服务和效率高于周边、成本和负担低于周边的营商环境新高地,加快推动营商环境信息公开透明。(责任处室:综合处、运行处、投资处、农经处、地区处、交通处、基产处、产业处、高技处、经贸处、就业处、价格处、收费处、开放处、城镇化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聚焦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政务公开。协同推进“两不愁三保障”和农村饮水安全相关信息公开,重点强化控辍保学、三重医疗保障、农村危房改造和老旧住房透风漏雨整治、饮用水水源建设项目及后续管护、特殊贫困人口兜底政策等工作推进和政策落实情况公开,做到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深入推进农村产业革命,公开本部门产业扶持政策、帮扶项目建设、利益联结和产销对接等信息。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五个体系”相关信息公开,配合抓好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培训和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公开工作。强化委驻望谟县扶贫信息公开,加大产业扶贫、定点帮扶、项目推进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责任处室:地区处、投资处、农经处、就业处、社会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聚焦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和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五场战役”“三水共治”“双十工程”等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公开。协同公开水环境、土壤环境、固体废弃物、重金属历史遗留废渣等环境治理信息。持续推进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重大活动报道,加大政策宣传和工作动态发布力度。积极公开草海综合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建设等信息。(责任处室:环资处、西开处、农经处、产业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聚焦增进民生福祉推进政务公开。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协同抓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政策和就业信息公开工作。配合做好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等相关政策信息公开。按权限公开由本部门审批的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教育事业、民政事业、体育事业、文化旅游等政策信息,全面公开健康扶贫、医疗卫生服务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信息。及时公开十件民生实事、1+7民生工程年度投资计划、资金落实、工作进展情况等政务信息。(责任处室:就业处、社会处、项目处、人事处等有关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聚焦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加强监管、优化服务改革,根据法律法规修订情况,适时调整本部门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开。清理规范涉及本部门的目录、备案、认证等管理措施,依法依规取消变相审批,分类编制本部门公开事项清单,明确办理规则和流程。创新监管理念和方式,及时全面公开本部门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抽查情况、查处结果等信息,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按照“全省通办、一次办成”改革要求,全面梳理公开本部门“全省通办”事项清单,统一规范申请材料、审查要点、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要素,确保7月底前实现“全省通办”事项异地收件、远程受理,2020年底前实现异地受理、远程办理。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集中公开办件和评价信息。(责任处室:法规处、财金处、价格认证中心、委驻政务中心窗口、办公室、投资处及其他具有批准权限的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持续抓好政务公开标准规范修订和编制。5月底前,依据部门“三定”规定、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全面修订《贵州省发展改革委政务公开标准规范(试行)》,进一步梳理公开事项、细化公开内容、明确公开主体,做到内容完整、指向精准、责任明晰,修订后的清单通过机关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公众监督。(责任处室:办公室、综合处、人事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快推进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建设。按照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求,系统梳理和优化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建立健全重大决策预公开、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情回应、依申请公开、监督考核、保密审查等相关制度,根据工作需要配套编制业务流程图,推动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通过强化制度保障实现政务公开常态化和规范化。(责任处室:办公室、综合处等各处室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统筹推进所属单位办事服务信息标准化公开。9月底前,凡在门户网站设置二级栏目的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贵州省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指导意见》(黔府办发〔2014〕44号)要求,参照《贵州省发展改革委政务公开标准规范(试行)》,梳理编制本单位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依法依规、及时全面公开相关信息。(责任单位:省创业投资促进中心)
(九)不断加强本部门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建设。9月底前,按照最新修订的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对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进行适当分类,调整优化栏目设置,确保纳入标准规范清单的事项都有相应栏目公开。充分运用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成果,推进重点领域信息一次入库、多个平台共享,避免重复录入。持续完善机关门户网站信息检索功能,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站内检索服务,确保公众能够在第一个检索结果页面获取所需信息。(责任处室:综合处、办公室等有关处室和单位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十)着力提升政务新媒体建设运维水平。结合拟建成的全省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备案管理系统,动态管理本部门政务新媒体开设、关停、注销等事项;通过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等方式,加强政务新媒体日常运维管理监测,定期公开监测结果,持续提升本部门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和贴近性。完善政务新媒体办事服务功能,探索建设“指尖上的网上政府”,推进政务新媒体、政府网站与贵州政务服务网及客户端、“贵人服务”小程序等互联互通,为公众提供优质便捷的办事指引和多元化办事渠道。(责任处室:综合处、办公室、委驻政务中心窗口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协同抓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建设。推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分办、答复、归档、复议诉讼应对等全流程规范化管理,协同打造部门依申请公开案例库和统计分析平台,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本机关牵头起草制定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自印发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与解读材料一并报送省政务公开办,为公众提供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查询服务。协同推进本部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政策、项目和资金信息公开。积极抓好网民留言办理事项,有效解决多头办理、重复办理等问题。积极推进政府公报数字化进程,非涉密可对外公开的政策性信息,做到电子版和纸质版同时发布。(责任处室:办公室、综合处、投资处、农经处、社会处、项目处、法规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持续抓好本部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一批重大产业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重大民生工程等领域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信息,适时组织发布重大项目工程包、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名单、重点PPP项目、民间投资项目清单、投资计划、工程进展情况等。强化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信息管理,协同发布工程建设、土地出让权、矿业权、国有产权、政府采购等相关信息。加大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年度预算等信息公开力度。动态发布重要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有关信息。持续抓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处室:办公室、投资处、农经处、交通处、基产处、产业处、财金处、项目处、调控处、价格处、收费处、价格信息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委政务公开办要加强统筹协调,督导机关各处室、所属单位抓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优化考核指标设置,将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推进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有力有序有效推动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二)明确公开责任。机关各处室、所属各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方案》任务分工,坚持谁制作谁负责公开、谁保存谁负责公开的原则,明确专人抓好本领域本行业政务公开工作,对标对表省政府工作报告、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发展改革工作会议明确的重点任务,建立工作台账,围绕“三定”规定、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等,进一步明确需要公开的具体内容,主动抓好信息保障工作,按规定送审发布,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小落细落到位。
(三)强化业务培训。聚焦政务公开存在的短板和弱项,适时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开展本系统业务培训,选派干部参加政务公开各类专题培训,切实增强机关各处室、所属单位公开意识,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推荐业务骨干外出学习考察,充分吸收借鉴其他先进地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经验和做法,推动本部门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上台阶、出成效。
(四)抓好督查落实。委政务公开办将加强对国家、省委省政府2016年以来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相关政策文件安排部署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各处室要对照《贵州省发展改革委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试行)》明确的公开事项、公开内容、信息更新时间等,及时查缺补漏,自查情况于每个季度的前3个工作日内反馈委政务公开办。委政务公开办从二季度起,采取专项督查与综合评估相结合的方式,适时通报相关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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