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8-07-12 点击:1246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的重要指示,进一步推动我省养老机构食堂餐饮质量安全水平的提升,按照《江西省食品安全办等20部门关于江西省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的实施意见》《江西省2018年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现就开展养老机构餐饮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专项治理,推动养老机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堂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和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管理更加规范有效,餐饮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确保养老机构中的每一位老年人吃得安全、吃得放心,安享幸福晚年。
二、整治内容
(一)全面掌握基本情况。各地要对辖区内养老机构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掌握养老机构数量、养老机构食堂数量、养老机构供餐形式等基本情况,从业人员的数量、健康体检、教育培训等基本情况,食品加工场所结构布局、食品贮存设施设备、食品冷藏冷冻、食品留样、餐饮具清洗消毒等基础设施基本情况,食品管理制度、索证索票、台帐记录等食品安全管理情况,建立养老机构餐饮食品安全状况台帐,做到情况清、底数明,为分级分类监管掌握第一手情况。
(二)严格养老机构供餐基本条件。各地要严格执行《江西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暂行办法》《江西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严格养老机构食堂和为养老机构供餐企业的准入条件,不得随意降低审查标准,确保养老机构食堂和为养老机构供餐的企业符合食品安全基本要求。对基础条件差、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体系存在严重隐患的,要坚决不予许可,对未经许可的,要坚决停止其供餐资格。
(三)督促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各地要落实监管责任,加强日常监管,督促养老机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要重点检查是否建立以养老机构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是否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配备食品安全安全人员,是否开展从业人员培训及健康管理,是否按规定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并对自查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四)严格规范食品采购行为。各地要加强养老机构食品原料采购监管,督促养老机构和为养老机构供餐的企业落实食品原料控制制度,从源头上保证食品安全。要重点检查是否严格落实食品原料索证索票、进货查验、食品贮存等方面的制度要求,不得从非法渠道采购食品,不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不得采购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食品。禁止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禁止采购、加工有毒有害蘑菇等非食品原料。
(五)严格执行食品加工操作规范。各地要监督养老机构和为养老机构供餐的企业严格遵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养老机构和为养老机构供餐的企业要以加工切配、烹饪制作、分装送餐、餐用具清洗消毒为重点,严把食品安全操作关,防止生熟不分、交叉污染。要加强过程管理,严禁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要严格关键控制点,食品要烧熟煮透,再加热要彻底,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实行配餐形式的养老机构,要对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进行资质审核,重点核查其生产加工面积、布局流程、设施设备、运输设备等,确保符合要求。
(六)不断提升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各地要督促养老机构和为养老机构供餐的企业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改善食品经营条件,配备食品贮存加工的设施设备,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要督促养老机构和为养老机构供餐的企业对其供餐基本条件、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食品采购行为、执行食品加工操作规范情况等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食品安全隐患。要落实食品生产经营风险管理办法,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对食品安全风险高的加大监管频次。要督促养老机构和为养老机构供餐的企业持续改进条件,不断提升食品全量化分级等次。要深入实施“洁厨亮灶”,采取综合措施,提升供餐质量安全。
三、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来抓,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组织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要坚持边整边改。各地要坚持问题导向,进行拉网式全面检查,做到不留死角盲区。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当场反馈,并进行销号管理,及时开展复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从严从快查处。
三要强化协作配合。各地要主动加强与当地民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信息共享、联查联动等制度,营造齐抓共管的氛围。对普遍性问题,要及时共同研究对策,及早解决。对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由地方统筹解决。
四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各地要主动将养老机构食堂的经营许可、监督检查、监督抽检、专项治理、行政处罚等食品安全信息及时全面向社会公开,用严格的监管信息公示制度,震慑违法、约束执法、守卫安全。
请各地于10月31日前将开展养老机构餐饮安全整治工作总结及行动报表(见附件)报送至省局食品经营监管处。
联系人:康明,电话:0791-88555371,
电子邮箱:599268786@qq.com。
附件:养老机构餐饮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统计表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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