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湖北省粮食局 更新时间:2018-06-05 点击:1298
各市、州、县粮食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调查研究重要指示,提高调研实效,加快推动粮食流通改革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调查研究提高调查研究实效的通知》(中办发〔2018〕20号)《中共湖北省委关于加强调查研究提高调查研究实效的意见》(鄂发〔2018〕8号)和《国家粮食局关于大兴调研之风加快推动粮食流通改革发展的意见》(国粮政〔2018〕30号)要求,结合我省粮食工作实际,提出如下贯彻落实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调查研究工作
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做好各项粮食工作的基本功和必备前提。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抓好重大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离不开调查研究,要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尤其是当前,粮食部门处于深化改革、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面临许多体制机制障碍和深层次矛盾问题,需要各级粮食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聚焦新时代粮食流通重点工作和难点问题,通过调查研究去寻找创新的思路、改革的办法,丰富手中的“工具箱”,为推动全省粮食流通各项工作再创新业绩、再上新台阶出谋划策、贡献力量。
二、坚持问题导向,突出调查研究工作重点
要按照“把握新时代、研究新形势、聚焦新任务、提出新对策”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粮食行业深化改革、转型发展的关键环节和重点任务,全面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既要针对粮食流通领域中带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进行深入调研,也要针对群众关心、企业关注、社会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粮食流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棘手问题进行政策性、对策性调研。当前主要是对粮食收储制度改革、粮油产业经济创新发展、政策性粮食网格化管理、粮食物流园区建设、完善提升放心粮油市场体系、地方储备粮精准高效管理、军供网点布局优化、科技兴粮人才兴粮等粮食重点难点问题开展集中性调研,努力形成一批高质量的调研成果。
三、完善调研机制,有效推动调查研究工作开展
要加强统筹,健全机制,检查落实。一是坚持调研工作集体研究制度。局党组每年至少听取1次调研工作情况专题汇报,分析总结上年度调研工作情况,部署安排年度调研工作。围绕影响粮食流通发展的重难点问题和“三性”问题,在年初确定一批年度重点调研课题,集中力量、规定时间,开展专题调研,推动科学决策和工作突破。二是坚持重大决策之前开展调查研究的工作制度。凡事关粮食流通发展的全局性问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影响较大的热点、难点问题,作出决策前必须经过周密调研和充分论证。三是突出领导干部带头调研制度。各级粮食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抓好调查研究,每年至少围绕1个重点问题开展调研,至少形成1篇高质量的调研文章上报省局。省局领导同志每年到基层调研不少于40天。各级领导干部开展调查研究情况,要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内容和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内容。
四、创新调研方式,切实保证调查研究工作实效
要解放思想,积极探索,创新推动。一是充分发挥湖北科教优势,在重大决策中,注重听取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在一些调研活动中,结合实际邀请专家学者参与或承担。二是进一步拓展调研渠道,丰富调研手段,充分利用网站、微信等现代网络信息技术和传媒开展调查,做到传统调研方式和现代调研方式相结合,不断提高调研的效率和科学性。坚持省外与省内调研相结合,重大问题省市县上下联动调研,确保调研深度广度。三是要在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上下功夫,情况要摸准,数据要真实,建议要可行,注重成果质量,切实为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水平服务。四是强化调研成果运用。调研成果集中讨论交流后,整理形成专报或调研报告,报送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委省政府和省委农工部、省改革办、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等相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省局主要负责同志每年应至少向省委省政府上报1篇调研材料或决策建议。应用性调研成果,要及时转化为工作措施,指导全省粮食工作开展。同时,通过汇编印发、专栏展示、报刊登载等形式,积极扩大调研成果交流,实现调研成果开放共享。
五、改进调研作风,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
各级粮食部门开展调查研究,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实施办法和局党组具体办法,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要科学设计调研方案和路线,统筹安排,轻车简从,简化陪同,不增加基层负担,不影响调研对象正常工作,不参加与调研无关的其他活动。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杜绝“蜻蜓点水”式调研、“钦差”式调研、“被调研”和“嫌贫爱富”式调研。对于违反相关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规定的,一经发现,将严肃追责问责。
湖北省粮食局
2018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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