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更新时间:2018-06-01 点击:1170
各区局、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七五”普法决策部署,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根据委“七五”普法规划,制定市场监管系统2018年普法宣传实施意见。请依据职责认真执行。
2018年5月31日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系统2018年普法宣传实施意见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好新时代各项工作的开局之年。今年,市市场监管委普法宣传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重要指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七五”普法决策部署,以提高全系统法治素养为总目标,以大力开展宪法宣传教育为重点工作,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为抓手,为加快推进市场监管系统法治化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一、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一)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首要任务。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真正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增强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宣传好、实践好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作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大政治责任抓紧抓实,在全系统形成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良好氛围,使党关于法治建设的主张成为自觉认知、自觉认同、自觉信守、自觉实践的思想指引和行动指南。(责任部门:宣教处、党建处、法规处依据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各区局、各直属单位)
(二)大力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系统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党中央决定对宪法进行修改的重大意义,引导全系统充分认识我国现行宪法是一部符合我国国情的好宪法。把学习宣传宪法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引导全系统深化对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理解。大力宣传我国宪法的基本内容和地位作用,大力宣传我国宪法实施的重要成就,不断增强全系统的宪法意识。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积极参加全国第二届“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活动。(责任部门:法规处、宣教处依据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各区局、各直属单位)
(三)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学习宣传新修订的党章,推动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责任部门: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依据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各区局、各直属单位)
(四)深入开展重点领域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主动服务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围绕精神文明建设、“双万双服促发展”等活动,及时开展各类阶段性法治宣传教育专项活动。(责任部门:宣教处、行政审批处、新闻中心依据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各区局、各直属单位)
二、突出抓好重点对象法治宣传教育
(五)继续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全面落实《天津市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推动落实领导干部带头讲法、年终述法、旁听庭审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制度。做好全系统领导干部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工作,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模范,以实际行动带动全系统工作人员遵法守法。(责任部门:法规处、执法监督处、组干处依据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各区局、各直属单位)
(六)强化执法人员法治教育培训。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依法行政能力的教育培养,把宪法法律和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和规章等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结合岗位需要,完善日常学法和培训等制度,明确学习任务,保证每年学习法律知识时间不少于40学时。及时组织新出台的市场监管法律法规专题法治培训,推动经常性学法不断深入。(责任部门:法规处、执法监督处、人事处、各业务处依据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各区局、稽查总队、纤检所)
三、大力推进普法宣传创新
(七)扎实抓好普法责任制落实。按照委“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责任分工,进一步明确市场监管系统普法职责任务,健全工作制度,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在全系统推广宝坻区局获得天津市精准普法十大品牌(普法责任制落实)的典型经验。(责任部门:委普法责任清单涉及的各责任部门,各区局、各直属单位)
(八)组织开展新媒体普法。充分发挥委官网、官方微博、微信的新型宣传平台作用,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和共享。组织全系统参加“中国法治论坛(2018)”、第十二届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和第十五届全国法治动漫微电影作品征集活动。(责任部门:办公室、法规处、各业务处、信息化处、新闻中心、信息中心依据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各区局、稽查总队、纤检所)
(九)组织开展“七五”普法中期推动。按照委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的步骤安排,做好“七五”普法中期推动。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认真总结“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确保中期推动工作规范有序、客观全面。(责任部门:委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依据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各区局、各直属单位)
四、全面深化法治天津建设
(十)落实法治天津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按照《深化法治天津建设实施纲要》、《深化法治天津建设责任分工方案》要求,落实2018年法治天津建设重点工作。(责任部门:法规处)
(十一)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落实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重要要求,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全过程,融入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全民守法各环节,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着力提升全系统文明程度和法治水平。(责任部门:宣教处、法规处依据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各区局、各直属单位)
五、强化普法宣传保障机制建设
(十二)加强队伍建设和经费保障。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系统法律顾问、法律专家、公职律师队伍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把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纳入预算管理,根据年度工作需要,安排工作经费,保障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责任部门:法规处、财务处依据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各区局、各直属单位)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普法宣传工作,根据委年度普法宣传实施意见,结合工作实际,突出重点、亮点,确保普法宣传活动扎实开展。
(二)坚持普治并举。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要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到市场监管工作各个方面。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层次法治宣传教育对象的法律需求,分类实施法治宣传教育,突出重点领域和内容,提升普法效果。
(三)加强督促指导。委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按照委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的步骤安排,适时组织“七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要及时将普法宣传活动情况报委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声明:
① 本网站所有原创/整理的文章、图表、数据、资料,版权均为食安通(www.eshian.com)所有,如需转载,须注明“来源:食安通(www.eshian.com)”,
② 本网站转载其他网站、媒体的文章、图表等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需保留 “来源:XXX” (非食安通)。如有相关内容侵权,请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6219-9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