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8年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县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农函〔2018〕583号)

来源: 广东省农业厅 更新时间:2018-05-30 点击:1526

发布单位:广东省农业厅
发布日期: 2018-05-22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粤农函〔2018〕583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有关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农业局:

  为深入开展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加快推进质量兴农、品牌强农,农业农村部支持广东省今年新增3个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县。为做好试点县申报工作,省农业厅制定了《2018年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县申报指南》,请按申报指南要求,认真组织做好申报工作。

  附件:1.2016年我省茶叶种植大县名单

  2.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关于做好2018年新增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县遴选工作的通知》(农农(耕肥)〔2018〕12号)

  广东省农业厅

  2018年5月22日

  (联系人:汤建东,联系电话:020-37288083)

  2018年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县申报指南

  一、绩效目标

  试点县建设实现“一减两提”,具体是:

  一是化肥用量明显减少。果菜茶优势产区化肥用量减少20% 以上,核心产区和知名品牌生产基地(园区)化肥用量减少50% 以上。

  二是产品品质明显提高。在果菜茶优势产区加快推进“三品一标”认证,创建一批地方特色突出、特性鲜明的区域公用品牌,推动品质指标大幅提高,100% 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农产品质量安全行业标准。

  三是土壤质量明显提升。果菜茶优势产区土壤有机质含量达到1.2%或提高0.3个百分点以上。园区内土壤贫瘠化、酸化、次生盐渍化等问题得到有效改善。

  二、申报对象和条件

  2018年我省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工作选择在茶叶种植大县实施。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省级以上畜牧大县。

  (一)申报对象

  组织茶叶种植面积在全省排名前二十的县份申报,具体县份名单见附件2。试点县实行自主自愿申报,申报单位为县(市、区)级农业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或土肥站。

  (二)申报条件

  1.茶叶种植优势突出。当地茶叶种植面积较大,至少有1个集中连片面积超过0.5万亩的茶园。

  2.有机肥资源有保障。规模化养殖水平较高,县域内及相邻县(市)年可用畜禽粪便、沼渣沼液、秸秆绿肥等有机肥资源量100万吨以上。优先选择全国生猪调出大县,对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建制推进试点县。

  3.有机肥施用技术模式成熟。当地在茶叶生产中有施用有机肥的传统,有相对成熟的绿色生产技术模式,生产组织规模化程度较高。

  4.产业发展有一定基础。茶叶产品优质安全,生产标准化、质量可追溯、经营品牌化全面推行。优先选择“三品一标”认证数量较多的大县大市。

  5.地方政府重视。县级人民政府重视茶叶绿色发展,政策支持力度大,组织方式有创新。县级农业部门土肥、茶叶栽培技术力量强,工作基础好。

  6.能够落实项目承担主体。本项目承担主体为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等茶叶种植主体,以及有机肥生产企业、规模化养殖场、社会化专业合作组织。

  三、建设内容和技术模式

  各地根据农业部印发的《开展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方案》和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建设内容,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及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推行有机肥替代化肥,把项目实施区域建设成为当地生态、农艺、农机、质量、信息、市场、效益等方面并重的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有条件的地方,探索产业链条的融合发展。具体推广4种技术模式:

  一是“有机肥+配方肥”模式。在畜禽粪便等有机肥资源丰富的区域,鼓励种植大户和专业合作社集中积造利用堆肥,减少化肥用量。结合测土配方施肥,推广应用配方肥。

  二是“茶—沼—畜”模式。在茶叶主要产区,依托种植大户和专业合作社,与规模养殖相配套,建立大型沼气设施,将沼渣沼液施于茶园。

  三是“有机肥+水肥一体化”模式。在水肥条件较好的茶园,在增施有机肥的同时,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提高水肥利用效率。

  四是“自然生草+绿肥”模式。在水热条件适宜区域,通过自然生草或种植绿肥覆盖茶园地土壤,减少裸露,防止水土流失,培肥地力,改善生态。

  四、资金用途

  每个试点县补助100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四个方面:

  一是基础性工作补助。布置耕地质量监测网点,跟踪耕地质量等级和土壤肥力变化,在示范基地开展土壤质量、产地环境、产品质量、投入品使用等调查过程的补助。

  二是物化投入补助。探索有机肥使用补助机制,对茶叶施用禽畜粪便或以禽畜粪便为主要原料的有机肥(包括有机水溶肥料)进行补助;对建设畜禽养殖废弃物堆沤或沼渣沼液无害化处理、输送及施用等设施,配套生产的机械施肥、水肥一体化等设施进行补助;对购买绿肥种子和根瘤菌、秸秆腐熟剂进行补助;对购置应用设施环境调控及物联网设备,提高有机肥施用水平进行补助。

  三是社会化服务补助。向有机肥生产企业、规模化养殖场、专业合作组织购买服务;对新型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开展有机肥积造、运输、施用等服务进行补助;用于有机肥使用、补贴和实施效果过程中进行第三方评价的补助。

  四是技术推广服务补助。对农业、省级教学科研等部门在茶叶有机肥替代化肥中关键技术开展产学研协作攻关,研发推广有机肥生产施用新技术、新产品和新设备及技术推广服务、宣传培训(包括信息化服务)等给予适当补助。对创建潮州单从茶、客家炒青绿茶和英德红茶等区域公用品牌给予补贴。

  五、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申报程序

  各有关县(市、区)综合考虑茶叶优势产区分布和有机肥资源情况,兼顾产业发展水平、基础工作条件等因素,按照《关于做好2018年新增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县遴选工作的通知》(农农(耕肥)〔2018〕12 号)的相关要求,撰写可行性报告,确定项目承担主体,经县级农业主管部门和县(市、区)政府审核后,向省农业厅申报,同时抄送地级以上市农业局。

  (二)申报要求

  1.申报材料内容

  (1)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关于申报2018年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县的请示》;

  (2)《2018年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县可行性报告》及附表。

  2.材料装订要求

  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和复印,按照申报请示、申报书(可行性报告及附表)的顺序装订,请勿使用文件夹。

  (三)材料申报

  各县(市、区)申报材料一式五份按指南规定的格式上报。各县(市、区)请于2018年5月31日前将材料报省农业厅农业投资项目中心四份(广州市先烈东路135号2号办公楼11楼,材料受理联系人:黄婉薇,联系电话:020-37289982),省耕地肥料总站一份(广州市先烈东路135号2号办公楼,联系人:汤建东,联系电话:020-37288083)。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gdntzx@126.com、gdfljsk@163.com。书面材料以邮戳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六、评审推荐

  试点县采取竞争性评审的方式分配。评审工作由省农业厅组织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和现场考察,将得分前3名确定为我省拟推荐的2018年试点县,并在广东省农业信息网站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我厅将会同省财政厅正式行文报送农业农村部、财政部。

  注:已获得省农业厅同类作物扶持的县不得申报。

  附件1:

  广东省茶叶种植大县名单 

序号 县份 种植面积(万亩) 备  注
1 饶平县 8.84  
2 潮安区 6.25  
3 英德市 5.63  
4 丰顺县 5.1  
5 东源县 4.66  
6 大埔县 4.65  
7 揭西县 3.49  
8 五华县 2.68  
9 兴宁市 2.53  
10 仁化县 2.37  
11 廉江市 2.37 柑桔有机肥替代化肥续建县
12 罗定市 2.17  
13 普宁市 1.74  
14 揭东区 1.55  
15 梅县区 1.48 柑桔有机肥替代化肥续建县
16 平远县 1.19  
17 紫金县 1.15  
18 连平县 1.15  
19 怀集县 1.14  
20 蕉岭县 1.04  

  注:数据来源于《2017广东农村统计年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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