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餐饮服务环境卫生监督管理的通知(赣食药监餐〔2017〕14号)

来源: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8-01-09 点击:1495

发布单位: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8-01-05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赣食药监餐〔2017〕14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餐饮服务环境卫生监督管理的通知》(食药监食监二〔2017〕127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食品安全必需要从环境卫生抓起,餐饮服务环境卫生是餐饮食品安全的基础,是食品经营许可的基本条件要求,是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必要条件。为切实加强餐饮服务环境卫生监督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认真制定工作计划。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对餐饮服务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结合当地实际,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认真对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江西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等标准要求抓好餐饮服务环境卫生落实。

  二、科学安排,抓实抓细各项要求。要按照《江西省食品安全办等20部门关于江西省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的实施意见赣食安办餐食》(赣食安办餐食〔2017〕7号),以及“实施洁厨亮灶,治理餐桌污染”工作要求,科学合理安排餐饮服务环境卫生监督,及时上报检查工作情况,不断提升餐饮服务环境卫生标准。

  三、突出重点,多措并举抓好检查。加强餐饮服务环境卫生监督管理,既有结构布局标准上的要求,又有设施设备完善上的要求,更有食品从业人员操作规范上的要求。各地要以环境卫生管理和餐饮具消毒管理为监督重点,采取多种措施抓好检查和监督抽检,及时公开检查信息。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要制定餐饮服务环境卫生监督检查表格,留存好监督检查记录,确保监督检查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请各地于1月底前将监督检查计划,每季度月末前将检查工作情况报省局食品经营处。

  联系人:凌敏峰  电话:0791-88178697

  邮箱:754878069@qq.com

  附件: 总局环境卫生监督管理通知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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