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江苏省人民政府 更新时间:2022-11-16 点击:62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已于2022年10月25日经省人民政府第11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长:许昆林
2022年11月3日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
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适应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需要,统筹立改废释纂,省政府对现行有效省政府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省政府决定对19件省政府规章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江苏省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省政府规章
附件
江苏省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省政府规章
一、江苏省关于鼓励华侨和香港澳门同胞投资的若干规定(1991年1月26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2号发布;根据2002年11月25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99号修订)。
二、江苏省关于鼓励台湾同胞投资的若干规定(1991年1月26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3号发布)。
三、江苏省农村抗震防灾工作暂行规定(1992年6月30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30号发布;根据1997年12月15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15号第一次修订;根据2011年1月7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68号第二次修订;根据2022年5月1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56号第三次修订)。
四、江苏省《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1992年12月10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32号发布)。
五、江苏省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1994年7月10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48号发布;根据1997年12月15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22号修订)。
六、江苏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实施办法(1995年4月13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58号发布;根据1997年12月15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29号第一次修订;根据2004年6月29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23号第二次修订)。
七、江苏省内河交通事故处理办法(1995年6月14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61号发布;根据1997年12月15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30号第一次修订;根据2011年1月7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68号第二次修订;根据2012年2月26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81号第三次修订;根据2018年5月6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21号第四次修订;根据2022年5月1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56号第五次修订)。
八、江苏省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办法(1996年9月25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81号发布;根据2018年5月6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21号修订)。
九、江苏省制止不正当价格行为和制止牟取暴利规定(1997年3月10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88号发布;根据2022年5月1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56号修订)。
十、江苏省体育设施管理办法(1997年7月31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91号发布)。
十一、江苏省苏南运河交通管理办法(1999年9月2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60号发布;根据2004年6月29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23号第一次修订;根据2011年1月7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68号第二次修订;根据2022年5月1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56号第三次修订)。
十二、江苏省船舶检验管理办法(2000年11月16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72号发布;根据2006年11月20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33号第一次修订;根据2022年5月1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56号第二次修订)。
十三、江苏省渡口管理办法(2001年12月24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85号发布;根据2004年6月29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23号第一次修订;根据2011年1月7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68号第二次修订;根据2018年5月6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21号第三次修订)。
十四、江苏省价格监督检查办法(2002年7月31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95号发布;根据2011年1月7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68号第一次修订;根据2022年5月1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56号第二次修订)。
十五、江苏省国有土地租赁办法(2003年5月19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2号发布)。
十六、江苏省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办法(2003年6月11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20号发布)。
十七、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2008年12月31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53号发布)。
十八、江苏省农村公路管理办法(2009年4月12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55号发布;根据2022年5月1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56号修订)。
十九、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2015年1月6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00号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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