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关于《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和《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名单》公开征求意见

来源: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更新时间:2021-10-28 点击:796

发布单位: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发布日期: 2021-10-28
失效/废止日期: 2021-11-28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备       注: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和《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名单》的管理,结合国际对菌种(菌株)分类和命名的调整,对两个名单进行了整理更新,并通过新食品原料评审会审议。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1年11月28日前将意见反馈至我中心,逾期将不予处理。

附件为《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名单》征求意见内容及相关解读材料,请自行下载阅读。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反馈至xspyl@cfsa.net.cn,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菌种名单更新意见反馈”。

  

 

声明:

① 本网站所有原创/整理的文章、图表、数据、资料,版权均为食安通(www.eshian.com)所有,如需转载,须注明“来源:食安通(www.eshian.com)”,

② 本网站转载其他网站、媒体的文章、图表等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需保留 “来源:XXX” (非食安通)。如有相关内容侵权,请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6219-9800

同类内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