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水生动物疫病应急预案》的通知(鲁农渔字〔2020〕72号)

来源: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更新时间:2020-11-05 点击:606

发布单位: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日期: 2020-11-04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鲁农渔字〔2020〕72号
实施日期: 2020-11-04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渔业主管局,有关单位:

    新修订的《山东省水生动物疫病应急预案》经2020年第十七次厅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结合实际修订完善本地水生动物疫病应急预案。2015年1月16日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印发的《山东省水生动物疫病应急预案》同时停止执行。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11月3日

    附件:

       山东省水生动物疫病应急预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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