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更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事项清单的通知(琼市监注〔2020〕16号)

来源: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0-10-21 点击:896

发布单位: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0-10-20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琼市监注〔2020〕16 号
实施日期: 2020-10-20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有效降低企业市场准入成本和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更大力度推进“承诺即入制”改革要求落地,更好地服务自由贸易港建设,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有关“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安排部署,对27项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由“优化准入服务”改为“实行告知承诺”。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更新事项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更新事项清单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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