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更新时间:2020-05-25 点击:2117
为提升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科学性、规范性,进一步增强抽查实施细则对国家监督抽查的技术支撑作用,市场监管总局在总结以往监督抽查工作的基础上,经征求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技术机构、相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关专家意见,制定了131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附件1),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下载《意见反馈表》(附件2)填写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30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ljds@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反馈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反馈表》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质量监督司(邮编:100088),并请在信封上注明“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反馈意见”。
附件:1.131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2.意见反馈表
市场监管总局
2020年5月21日
声明:
① 本网站所有原创/整理的文章、图表、数据、资料,版权均为食安通(www.eshian.com)所有,如需转载,须注明“来源:食安通(www.eshian.com)”,
② 本网站转载其他网站、媒体的文章、图表等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需保留 “来源:XXX” (非食安通)。如有相关内容侵权,请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6219-9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