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全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国市监质监函[2018]3号)

来源: 质检总局 更新时间:2018-04-04 点击:4023

发布单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日期: 2018-04-01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国市监质监函[2018]3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为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关于“制定实施国家重点监管产品目录”的要求,按照突出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工作思路,在总结《全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目录(2017年版)》实施经验的基础上,经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建议,综合分析监督抽查、生产许可、风险监测、消费者投诉、网络舆情等情况,科学确定产品风险等级,总局制定了《全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目录(2018年版)》(以下简称《目录》)。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目录》内容制定本区域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目录,切实突出工作重点,提高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效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18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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