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就《营养素补充剂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征求意见稿)(2019年版)》和《允许营养素补充剂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征求意见稿)(2019年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来源: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更新时间:2019-12-02 点击:1282

发布单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日期: 2019-12-02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备       注:

 

    为进一步推进营养素补充剂保健食品备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规定以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对2016年发布的《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一)》和《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一)》进行修订,经研究论证,起草了《营养素补充剂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征求意见稿)(2019年版)》和《允许营养素补充剂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征求意见稿)(2019年版)》,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登陆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建议发送至:bjspba@cfe-samr.org.cn,邮件主题请注明“《营养素补充剂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征求意见稿)(2019年版)》和《允许营养素补充剂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征求意见稿)(2019年版)》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三、将意见建议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北露园1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殊食品司,并在信封上注明“《营养素补充剂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征求意见稿)(2019年版)》和《允许营养素补充剂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征求意见稿)(2019年版)》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

    市场监管总局

    2019年11月29日

 

声明:

① 本网站所有原创/整理的文章、图表、数据、资料,版权均为食安通(www.eshian.com)所有,如需转载,须注明“来源:食安通(www.eshian.com)”,

② 本网站转载其他网站、媒体的文章、图表等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需保留 “来源:XXX” (非食安通)。如有相关内容侵权,请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6219-9800

同类内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