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更新时间:2019-12-02 点击:1282
为进一步推进营养素补充剂保健食品备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规定以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对2016年发布的《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一)》和《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一)》进行修订,经研究论证,起草了《营养素补充剂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征求意见稿)(2019年版)》和《允许营养素补充剂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征求意见稿)(2019年版)》,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登陆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建议发送至:bjspba@cfe-samr.org.cn,邮件主题请注明“《营养素补充剂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征求意见稿)(2019年版)》和《允许营养素补充剂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征求意见稿)(2019年版)》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三、将意见建议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北露园1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殊食品司,并在信封上注明“《营养素补充剂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征求意见稿)(2019年版)》和《允许营养素补充剂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征求意见稿)(2019年版)》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
市场监管总局
2019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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