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国家标准样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来源: 市场监管总局 更新时间:2019-08-06 点击:1168

发布单位:市场监管总局
发布日期: 2019-07-31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备       注:

  为加强国家标准样品管理,提高国家标准样品的质量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国家标准样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9年8月30日前反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法提出反馈意见:

  1.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3.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gjbzyp@china-cas.org,邮件主题请注明“《国家标准样品管理办法》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4.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马甸办公区标准技术司,邮编100088。请在信封注明“《国家标准样品管理办法》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市场监管总局

  2019年7月31日

  附件下载

  国家标准样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国家标准样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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