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更新时间:2020-05-13 点击:108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各垂直管理局,全国粮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各分技术委员会,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标准化工作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粮发〔2019〕273号)要求,为做好粮食和物资储备标准制修订工作,现公开征集2020年度标准立项建议。
一、申报原则
以服务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着力构建现代粮食和物资储备标准体系,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强弱项、补短板,抓重点、抓急需;突出抓好优质粮油、绿色储粮、提升储备效能、推动信息化技术应用等方面的标准。
二、申报重点
(一)突出优质粮油。重点支持中国好粮油急需标准,健全完善中国好粮油标准体系;强化营养健康粮油、功能性等产品标准,以及粮油品质、质量安全快速检测方法标准。
(二)突出绿色储粮。重点支持应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绿色先进储粮技术标准。强化低温储粮、气调储粮、内环流控温储粮、横向通风,储粮害虫微生物综合防治,粮仓保温和气密性,粮仓分类分级,以及粮食烘干、清理环保升级改造规程等标准研制。
(三)突出提升储备效能。重点支持中央救灾和防汛抗旱物资仓储管理标准、国家石油储备相关标准、储备物资出入库和包装标准。强化粮油应急保供能力的相关标准研制,包括管理服务、物流运输、安全生产等。
(四)突出推动信息化技术应用。围绕“整合资源、打通数据、贯通应用”,推动数据互联互通、货位编码等粮食和物资储备信息化标准研制。重点支持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粮机装备制造标准,以及有关成套机械设备、智能化仪器设备和装备、在线组网快检仪器设备等标准研制。
(五)突出重点领域国家标准转化。重点支持粮油质量安全、品质检测方法领域使用国际标准转化;加快推动中国粮油装备和技术“走出去”及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国家标准外文版计划。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的立项建议应当具备扎实的前期科研基础,主要内容科学合理,在行业内普遍得到认可,标准制修订时机成熟。
(二)申报单位要按照《标准化法》确定标准属性,不得与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重复、交叉或矛盾。对没有完成2017年(含2017年)以前批准下达的立项计划承担单位,原则上2020年不得再申报新的项目。
(三)申报单位要按照规定的格式报送申报材料(含电子版和纸质版),包括项目建议书(见附件1~3)、标准草案(见附件4~5);国家强制性标准需填写预研报告(见附件6)。物资储备标准项目申报行业标准。
(四)国家标准外文版项目仅需填报国家标准外文版项目建议书(见附件7),中外文版同步制定的标准项目同等条件予以优先支持。
(五)粮食工程建设标准项目按照《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规定实施。
四、报送程序及时限
(一)申报单位要根据申报项目内容,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相应的分技术委员会和相关单位,物资储备相关标准申报材料直接报送至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标准质量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见附件8。请于2020年6月8日前报送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各分技术委员会和相关单位负责分管领域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初审;重点审查材料的齐全性,是否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计划交叉和重复,提出初审意见,并于6月19日前将申报项目汇总表(见附件9)和申报项目材料报至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标准质量管理办公室。
附件:1.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
2.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
3.推荐性行业标准项目建议书
4.国家标准草案模板
5.行业标准草案模板
6.预研报告模板
7.国家标准外文版项目建议书
8.申报材料办理工作联系方式
9.申报项目汇总表
(以上附件,可通过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府网站“通知公告”-“行政通知”栏目下载)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2020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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