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深入开展互联网广告整治工作的通知(闽市监〔2019〕88号)

来源: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9-04-16 点击:1049

发布单位: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9-04-08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闽市监〔2019〕88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县(区)市场监管局(工商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

  现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深入开展互联网广告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市监广〔2019〕6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切实提升政治站位

  互联网,尤其是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兴起和普及,对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融合、渗透、驱动作用日益明显,带来的风险挑战也不断增大。习近平总记强调“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为此,各地要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理念,严守互联网广告导向关,坚持底线思维,聚焦政治敏感性、损害国家利益等涉及导向问题、妨碍社会公共秩序、违背社会良好风尚,以及医疗、药品、保健食品、金融、招商、投资等事关广大群众身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努力做到让人民放心、让人民满意。各级市场监管局(工商局)要充分认识深入开展互联网广告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定期研究推动互联网广告整治工作,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碰到的问题和困难。

  二、切实夯实监管基础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互联网技术飞速发展,依附于互联网的互联网广告从形式到技术都在发生着日新月异的变化,导致广告监管部门在监管界限、执法手段、技术支撑等方面存在诸多困难。各地要以系统监管思维为导向,以先进技术手段为支撑,以培养高素质专业监管执法队伍为基础,通过开展互联网广告业务培训,岗位练兵,以案释法、案例指导等行之有效的普法宣传活动,切实提高全省广告监管队伍的互联网广告理论和执法实务水平,从而形成“比学赶帮超”良好学习氛围。

  三、切实加大监测力度

  面对海量的互联网广告监管对象,各地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对在去年专项整治行动中,掌握建立的辖区内社会影响大、覆盖面广的门户网站、搜索引擎、电子商务平台、移动客户端、新媒体账户和程序化购买平台等重点互联网媒介名单数据库,要进一步进行梳理研判,对那些点击率高、流量大的网络媒介,要加大监测力度和频度,确保互联网广告整治工作做到有的放矢。对监测的各类涉嫌违法互联网广告信息,要认真梳理研判,及时依法处置。各地应充分运用全国互联网广告监管平台,对该平台派发的涉嫌违法互联网广告线索要及时查看、处置,做到件件有落实,及时依法查处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各地要结合消费维权、网络交易监测、“扫黄打非”、打击防控传销、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等各项市场监管工作,积极开拓互联网广告案源线索,认真研判甄别,对发现的涉嫌违法互联网广告线索要及时做好相关转办、督办、指导等工作,努力提高违法线索的成案率。

  四、切实强化执法办案

  各地要强化执法办案利剑作用,着眼新思路,立足新领域,实现新突破,确保违法互联网广告案件的办案数量和质量有显著提升,切实维护辖内互联网广告市场秩序,遏制日益蔓延的互联网广告行业违法乱象。要强化案件曝光力度,及时公布互联网广告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省局将采取强化案件线索督办,挂钩绩效考评,交叉督导督查,公布典型案例,定期通报等措施,狠抓执法办案,力求把整治行动推向深入。

  五、切实推进协同监管

  各地要健全互联网广告监管协同机制,拓展协同监管的广度深度。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制度为平台,强化对外协同,不断完善畅通联合整治工作机制,共商维护互联网广告市场秩序措施。要持续加强与通信管理部门、公安、网信办等成员单位间信息共享,执法联动,共同对互联网发布违法广告情况进行联合通报、约谈违法广告问题突出的互联网媒体主要负责人、督促互联网媒体进行整改。对存在严重问题的网站,依法提请通信管理部门采取断链、关停网站等措施;对存在违法广告的网店,依规通知电子商务平台及时处置,消除影响。

  请各市级市场监管局分别在6月1日、9月1日、11月25日前报送互联网广告典型案例和《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详见附件、报表数据都为累计数),并于11月25日前报送“深入开展互联网广告整治工作总结”。以上报表、材料通过OA系统报送省市场监管局广告处。(联系人:林强,联系电话:87567306)。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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