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废止《社会公正计量行(站)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来源: 市场监管总局 更新时间:2019-01-07 点击:1378

发布单位:市场监管总局
发布日期: 2019-01-05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备       注: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2月4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部署要求,市场监管总局拟废止《社会公正计量行(站)监督管理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 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 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jlsfzc@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废止《社会公正计量行(站)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3.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邮编100088。请在信封注明“废止《社会公正计量行(站)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2月4日。

  附件:1.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废止《社会公正计量行(站)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2.关于废止《社会公正计量行(站)监督管理办法》的说明

  市场监管总局

  2019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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