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布2019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2018年第101号)

来源: 商务部 更新时间:2018-12-26 点击:4020

发布单位:商务部 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 2018-12-10
失效/废止日期: 2020-01-01
发布文号:2018年第101号
实施日期: 2019-01-01
状       态: 失效/废止
备       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现公布《2019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2017年12月10日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发布的《2018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和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35号同时废止。

  商务部

  海关总署

  2018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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