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宁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8-09-29 点击:1234
为强化我区食品销售经营风险分级管理,科学有效实施监管,切实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研究制定了《宁夏食品销售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并将于2018年10月1日实施。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什么是食品销售经营风险分级管理?
食品销售经营风险分级管理,是指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风险分析为基础,根据食品销售者经营的食品类别、经营规模、食品安全管理能力、违法违规行为和监督管理记录等情况,按照风险评价指标划分食品销售者的风险等级,并对食品销售者实施不同程度地监督管理。
二、《规范》制定的意义是什么?
我区食品销售点多面广、经营主体数量大、经营新业态和新模式不断涌现,风险程度千差万别,且监管力量相对不足,监管工作缺少靶向性和精准度,监管的科学性不高、效能较低。根据食品销售经营风险分级的不同类别实施有效监管,既有利于合理分配监管资源和力量,又增强了食品销售监管的科学性和靶向性,是有效提升监管资源利用率,促进食品销售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重要手段,也是国际的通行做法。通过实施食品销售经营风险分级管理,能使食品销售者更加全面地掌握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风险点,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提升风险防控和安全保障能力。
三、《规范》制定的依据是什么?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确立了风险管理的原则,第一百零九条明确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结果和食品安全状况等,确定监督管理的重点、方式和频次,实施风险分级管理。同时,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也是研究制定本《规范》的重要依据。
四、《规范》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适用于我区境内已取得合法、有效主体资质的食品销售者。
五、食品销售经营风险等级是如何划分的?
食品销售者风险等级划分是先评定出基础风险等级(依据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与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之和确定),再根据日常监督检查等信用情况实施动态调整,确定最终风险等级。
评定基础风险等级以百分制计算,其中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为40分,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为60分。风险分值之和为0-30(含)分的,为A级风险;风险分值之和为31-45(含)分的,为B级风险;风险分值之和为46-60(含)分的,为C级风险;风险分值之和为60分以上的,为D级风险。
总体风险分值越高,风险等级越高。风险等级从低到高分为A级风险(低风险)、B级风险(较低风险)、C级风险(中等风险)、D级风险(高风险)四个等级。
六、风险等级动态调整的依据是什么?
食品销售者的风险等级应当动态调整,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当年食品销售者的日常监督检查、监督抽检、违法行为查处、食品安全事故应对、不安全食品召回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记录等情况对食品销售者风险等级进行动态调整。
七、如何运用评定结果?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根据不同风险等级实施不同频次监管,实现监管资源的科学配置和有效利用。风险等级为A级的,每年至少监督检查1次;风险等级为B级的,每年至少监督检查2次;风险等级为C级的,每年至少监督检查3次;风险等级为D级的,每年至少监督检查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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