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复检和异议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宁食药监办发〔2018〕20号)

来源: 宁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8-09-29 点击:2220

发布单位:宁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8-09-26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宁食药监办发〔2018〕20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复检和异议工作,现将《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复检和异议工作通知》转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严格遵照执行,按规定的程序开展相关工作。

  附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复检和异议工作通知

  宁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9月26日

声明:

① 本网站所有原创/整理的文章、图表、数据、资料,版权均为食安通(www.eshian.com)所有,如需转载,须注明“来源:食安通(www.eshian.com)”,

② 本网站转载其他网站、媒体的文章、图表等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需保留 “来源:XXX” (非食安通)。如有相关内容侵权,请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6219-9800

同类内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