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山西省人民政府共同推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合作协议》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

来源: 山西省粮食局办公室 更新时间:2018-07-02 点击:1231

发布单位:山西省粮食局
发布日期: 2018-06-25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局机关相关处室、局属有关单位:

  5月20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山西省人民政府在太原签署了《共同推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合作协议》。为确保全面落实战略合作协议内容,现对战略合作协议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请各有关处室、局属单位切实提高认识,积极主动作为,加强同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对口司室和省直相关单位对接,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从7月份开始,在报送月小结月计划的同时,责任处室报送落实战略合作协议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山西省粮食局办公室

  2018年6月25日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山西省人民政府共同推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合作协议》工作任务分解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山西杂粮特色资源优势,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绿色优质粮油产品供给水平,带动农民增收,助力脱贫攻坚,维护区域粮食安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按照新发展理念要求,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和山西省人民政府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战略合作协议。

  一、合作宗旨

  深入贯彻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积极履行规划引领、产业指导和政策支持等粮食流通宏观调控和行业管理职能,深化与山西省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创新合作机制,拓宽合作领域,提升合作水平。以增加绿色优质粮食产品供给、培育壮大粮食产业主体、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和脱贫致富、保障粮食质量安全为重点,立足山西粮食行业发展实际和杂粮特色资源优势,大力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推动粮食产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为构建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夯实粮食产业基础。(责任处室:办公室)

  二、合作内容

  (一)全面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积极履行国家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管理职责,以及粮食流通行业管理职责,加强对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指导,支持山西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推动山西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粮食行业转型发展,完善粮食宏观调控体系和粮食流通监管措施,推进粮食流通现代化和粮食产业经济发展,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维护粮食市场稳定,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山西省人民政府认真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积极创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资源特色优势,用好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加强粮食产能建设,提高粮食综合市场能力,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搞活粮食流通市场,确保区域粮食安全,在杂粮特色产业发展方面继续探索创造更多经验。(责任处室:监督检查处、调控处、科技产业发展处)

  (二)创新粮食产业发展方式。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大力支持山西发展粮食产业经济,在“中国好粮油”行动中给予倾斜。在杂粮示范市、“好粮油”标准体系、粮油精深加工、品牌培育、营销平台、产业园区建设、产销协作等方面给予支持。山西省人民政府充分利用相关政策和资金,在粮食产业发展项目的规划、立项、用地用电、税费等方面予以保障和优惠,对粮食产业园区建设和龙头企业项目给予支持,积极培育壮大粮食市场经营主体,创新产业发展模式,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立足“杂粮纯优势,小米大产业”,打好“特色”、“优质”两张牌,推广有机旱作技术,建设绿色有机基地,开发功能杂粮,打造以“山西小米”品牌为代表的高端粮油品牌,巩固和提升“小杂粮王国”的市场竞争力和社会影响力,全面提升山西粮食产业发展水平。(责任处室:科技产业发展处、调控处、财会处)

  (三)完善粮食质检体系建设。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支持山西加快粮食检验监测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和提升检验检测仪器设备功能,配备必要的质量安全快速检测仪器,提升真菌毒素、农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等检测能力和装备水平。山西省人民政府在机构编制、技术力量、建设资金、工作经费等方面给予保障。(责任处室:储备基建处、财会处)

  (四)推进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支持山西建立健全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在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农户科学储粮、产后节粮减损、爱粮节粮宣传教育基地建设等方面优先给予扶持。山西省人民政府在项目立项、土地使用、资金补助及办理相关手续等方面予以支持和保障。(责任处室:调控处、储备基建处、财会处、办公室)

  (五)建设现代粮食物流体系。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指导山西做好与国家规划的衔接,在“粮安工程”和“优质粮食工程”建设中对山西粮食流通重大建设项目予以倾斜。在山西粮食流通基础设施、粮食现代物流、军民融合发展、粮食应急保障体系、行业信息化等方面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山西省人民政府在项目立项、土地使用、资金安排、相关部门协调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和优先安排。(责任处室、单位:储备基建处、调控处、财会处、信息中心、军粮供应管理中心)

  (六)强化地方粮食储备。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支持山西强化地方储备管理,充分发挥地方储备的作用,建立中央储备、地方储备联动机制。山西省人民政府在确保地方储备规模充实、质量完好的基础上,探索储备粮动态管理、轮换方式改革,确保储备粮储备安全。(责任处室:调控处、储备基建处)

  (七)强化科技创新和人才支撑。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支持山西农业大学成立功能杂粮技术创新中心,在粮食行业重点领域的基础、前沿和共性关键技术研究等方面向山西倾斜,在人才引进、新设备新工艺研发试验和应用、功能粮食技术创新、智慧粮食、加工转化等方面给予支持。山西省人民政府将粮食产业人才开发纳入全省整体人才开发计划,搭建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业平台,充分利用“山西农谷”等相关政策,支持粮食产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责任处室:科技产业发展处、人事处)

  三、合作机制

  (一)建立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与山西省人民政府不定期联系会商机制。(责任处室:办公室)

  (二)建立合作协调工作组。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有关司室、山西省粮食局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建立合作协调工作组,负责日常工作联系和合作事项的沟通、协调。(责任处室:办公室)

  (三)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加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与山西省人民政府在合作过程中的沟通与协调。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和山西省人民政府的工作重点,建立完善信息沟通渠道与机制,不断提升合作水平。(责任处室: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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