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局办公室关于订购2018年度粮食实物标准样品的通知(桂粮办发〔2018〕104号)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局 更新时间:2018-06-15 点击:1220

发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局
发布日期: 2018-06-12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桂粮办发〔2018〕104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粮食局、自治区粮食局各直属企事业单位:

  2018年度粮食实物行业标准样品已发布,为全面贯彻执行粮食质量安全标准,加强我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样品订购。各市粮食局负责辖区内县(市、区)粮食储备库、粮食质量检验机构、粮食企业标准样品订购和汇总工作。请登录广西粮食网www.gxgrain.com下载《2018年度粮食实物标准样品订购表》,并于6月15日前报送广西壮族自治区粮油质量检验站。

  二、样品制定。标准样品由国家粮食局指定厂家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粮油质量检验站负责统一征订,各地各单位不得复制。

  三、高度重视订购工作。粮食实物标准样品是检验技术标准的实物样品,也是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和加强粮食质量监管的依据,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增强粮食质量安全标准意识,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标准样品的订购工作。

  四、问题反馈。各地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广西壮族自治区粮油质量检验站,以便统一解决。

  五、有关事项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粮油质量检验站地址:南宁市壮锦大道10号,邮编:530031。

  (二)联系人:凌海、岑苗,联系电话:0771-4820161、13507710400、13507866272。

  (三)订购方式:定购单位填写好订购表发至邮箱:13507710400@163.com、693482183@qq.com,或传真至0771-4806225。

  (四)收款帐户:

  银行户名:广西壮族自治区粮油质量检验站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西南宁市新阳西路支行

  帐号:618467057879

  附件:1.2018年度粮食实物标准样品目录

        2.2018年度粮食实物标准样品订购表

  2018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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