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粮食局关于印发《河北省粮食仓储企业安全风险辨识与管控分级指南(试行)》的通知(冀粮仓储〔2018〕24号)

来源: 河北省粮食局 更新时间:2018-05-14 点击:4125

发布单位:河北省粮食局
发布日期: 2018-05-07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冀粮仓储〔2018〕24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省粮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省局各有关直属单位:

  根据《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控制机制建设的意见》(冀安委办〔2017〕1号)、《河北省粮食局关于加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控制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冀粮仓储〔2017〕14号)及有关要求,为建立健全粮食系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控制(以下简称“双控”体系),进一步提高事故预防的科学性、针对性和长效性,促进企业科学

  评估安全风险,提升风险因素辨识与管控能力,有效预防、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粮食行业实际,省局研究制定了《河北省粮食仓储企业安全风险辨识与管控分级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并经省安委办审核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指南》是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加强行业监管和粮食仓储企业开展风险辨识评估、有效化解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的风险,促进储备安全和生产安全的重要参考依据,与《河北省粮食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标准(试行)》共同构成双控体系的主体内容。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粮食仓储企业在实际工作中,可结合《河北省粮食局关于印发河北省粮食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标准(试行)的通知》(冀粮展〔2016〕107号)等相关内容抓好学习培训,并从本地、本单位实际出发,进一步细化相关内容,逐企业、逐层级落实监管责任,不断强化具体措施,有效发挥《指南》的指导作用。对“指南”在试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及时向省局反馈。

  联 系 人:仓储与科技处 刘洪芳

  联系电话:0311-85811534

  电子信箱:Lhf@heblsj.gov.cn

  河北省粮食局

  2018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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