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关于纳豆作为普通食品管理的批复(卫法监发〔2002〕308号)

更新时间:2018-03-23 点击:5231

发布单位:卫生部
发布日期: 2002-12-17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卫法监发〔2002〕308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北京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纳豆”作为普通食品的请示》(京卫疾控字〔2002〕104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纳豆在我国已有一定的使用历史。以枯草芽胞杆菌发酵生产的纳豆应按普通食品进行管理。

  此复。

  二○○二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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