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委转发关于印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重点实验室总体规划(2018-2020年)的通知(津市场监管科〔2018〕4号)

来源: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更新时间:2018-02-27 点击:1009

发布单位: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18-02-23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津市场监管科〔2018〕4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印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重点实验室总体规划(2018-2020年)的通知》(食药监科〔2018〕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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