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国家粮食局 更新时间:2016-10-20 点击:100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为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改革,促进统计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更好地发挥统计工作在服务粮食宏观调控和指导粮食产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国家粮食局修订完善了《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并报经国家统计局审核批准。现将修订后的制度和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
2.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实施细则
国家粮食局
2016年9月30日
声明:
① 本网站所有原创/整理的文章、图表、数据、资料,版权均为食安通(www.eshian.com)所有,如需转载,须注明“来源:食安通(www.eshian.com)”,
② 本网站转载其他网站、媒体的文章、图表等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需保留 “来源:XXX” (非食安通)。如有相关内容侵权,请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6219-9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