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办公厅公开征集食品快速检测方法

来源: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更新时间:2016-10-20 点击:1046

发布单位: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发布日期: 2016-10-19
失效/废止日期: 2016-11-05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2016-10-19
状       态: 失效/废止
备       注:相关附件下载:见正文下方。

  食品快检是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辅助技术手段,在日常检查、重大活动保障、案件查办等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加快推进食品快速检测方法制定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向社会公开征集食品快速检测方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范围涉及食品中非法添加、农兽药残留、真菌毒素等快速检测方法,目录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申报的食品快速检测方法应具备前期试验、科研等工作基础。

  申报单位应为相关领域的检验机构、科研机构、学术团体或行业协会、企业,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能够提供《食品快速检测方法征集技术要求》(附件2)所列栏目的各项内容,并对填报内容和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报送方式和时限

  (一)各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食品快速检测方法征集技术要求》,并同时报送电子版和盖章的纸质版(一式三份)。邮寄时请注明“食品快速检测方法申报材料”字样。

  (二)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6年11月5日。

  联系人:金绍明、张敏

  联系电话:010-67095928、010-88331033

  电子邮箱:kbsbzglc@cfda.gov.cn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天坛西里2号,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食品化妆品检定所(邮编:100050)

  附件:1.食品快速检测方法征集目录

        2.食品快速检测方法征集技术要求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6年10月19日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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