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 农业部关于解除加拿大30月龄以下带骨牛肉禁令的公告(2016年第92号)

来源: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更新时间:2016-09-22 点击:796

发布单位:质检总局 农业部
发布日期: 2016-09-19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2016年第92号
实施日期: 2016-09-19
状       态: 现行
备       注: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农业部、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01年第143号公告中对加拿大30月龄以下带骨牛肉的禁令。

  加拿大30月龄以下带骨牛肉的检验检疫要求另行制定。

  特此公告

  质检总局

农 业 部

  2016年9月19日

 

声明:

① 本网站所有原创/整理的文章、图表、数据、资料,版权均为食安通(www.eshian.com)所有,如需转载,须注明“来源:食安通(www.eshian.com)”,

② 本网站转载其他网站、媒体的文章、图表等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需保留 “来源:XXX” (非食安通)。如有相关内容侵权,请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6219-9800

同类内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