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检总局关于公布2016年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名单的公告》(2016年第90号)

更新时间:2016-09-21 点击:836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日期: 2016-09-09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2016年第90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相关附件下载:见正文下方。

  根据质检总局关于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和考核的相关管理规定,经地方人民政府申请、相关直属检验检疫局初审以及质检总局文件审查和现场考核,全国65个新申报示范区(见附件1)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批准为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226个示范区经年审合格,继续保留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称号(见附件2)。

  特此公告。

  附件:1. 2016年新增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名单

  2. 2016年年审合格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名单

  质检总局

  2016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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