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更新时间:2016-08-26 点击:746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推广使用生物农药推动农业绿色发展的提案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生物农药具有低残留、选择性强、人畜安全、环境友好、不易产生抗性等优点,推广应用生物农药是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的重要措施。近年来,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大力促进生物农药研发、登记和推广应用。
一、关于制定生物农药发展规划问题
我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中国农药工业协会制定了《农药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把继续调整农药产品结构作为“十三五”我国农药工业的主要任务之一,通过科技扶持、技术改造、经济政策引导等措施,支持高效、安全、经济、环境友好的农药新产品研发,鼓励发展用于小宗作物的农药、生物农药等新产品、新制剂,加快高污染、高风险农药产品的替代和淘汰,促进品种结构不断优化,使高效、安全、经济和环境友好的新品种占据国内市场的主导地位。同时,我部将抓住《农药管理条例》修订的有利时机,结合修订《农药登记资料规定》等配套规章,建立和完善生物农药和化学农药分类评价体系,强化对农田生态系统安全性、病虫种群动态控制的评价。减免一些生物农药的残留、环境影响试验资料,加快生物农药新产品登记推广步伐。
二、关于加大宣传力度问题
为了突出宣传生物农药的优点和使用技术,引导农民科学选用生物农药,我部组织有关专家制定发布了《种植业生产使用低毒低残留农药主要品种名录》,编印发放了《低毒生物农药使用手册》和《生物源农药系列讲座》等科普资料。同时,组织10个省100个县开展“百县万名农民骨干科学用药培训行动”,每年培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病虫防治专业化服务组织的业务骨干4万多名,努力增强农民正确选用低毒生物农药的意识和能力。
三、关于依托专业服务组织,建立生物农药应用示范区问题
近年来,为了示范展示低毒生物农药的优点和使用效果,我部每年安排财政专项资金1000万元,在北京等17个省(市)蔬菜、水果、茶叶生产基地,实施低毒生物农药示范推广补贴试点,对种植大户、病虫防治专业服务组织、农民合作社使用低毒生物农药给予补贴,鼓励农民使用低毒生物农药。据统计,2015年在46个县(市、区)建立示范区,示范推广低毒生物农药12.4万亩。同时,为了充分发挥专业化统防统治的组织优势,大规模示范推广生物农药等绿色防控技术,我部组织各级农业植保机构与农药企业合作,依托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专业服务组织,共建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示范基地,集成示范适用于不同地区、不同作物的全生育期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模式,带动生物农药等绿色防控技术大面积推广应用。据统计, 2015年全国农企合作共建示范基地558个,示范面积575万亩,辐射带动面积3423万亩。
四、关于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问题
长期以来,中央财政一直通过科技重大专项、“863”计划等国家科技计划(基金),基本运行经费、基本科研业务费等专项资金,以及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资金,对重大农药科研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给予财政支持和税收支持。国家对纳税人生产销售的农药按13%的低税率计征增值税,并对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为鼓励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及技术改造,国家专门出台了研发费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优惠政策。此外,我部充分发挥农药登记的引领作用,通过减免部分登记资料等手段,鼓励农药企业研发、登记高效低毒生物农药。
感谢您对农药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农业部
2016年8月15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010-59192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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