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办公厅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追溯体系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来源: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更新时间:2016-04-29 点击:1219

发布单位: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发布日期: 2016-04-27
失效/废止日期: 2016-05-23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2016-04-27
状       态: 失效/废止
备       注:相关附件下载:见正文下方。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5〕95号)精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追溯体系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6年5月23日前将有关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科技标准司。

  电子邮箱:kjbzs@cfda.gov.cn

  附件:关于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追溯体系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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