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局关于严格监管严肃查处向售粮农民“打白条”行为的紧急通知(国粮电[2015]4号)

来源: 国家粮食局 更新时间:2015-07-20 点击:847

发布单位:国家粮食局
发布日期: 2015-07-16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国粮电[2015]4号
实施日期: 2015-07-16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纺集团公司:

  2014年下半年以来,个别粮食经营企业在粮食收购中违反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向售粮农民“打白条”,严重损害了农民利益,影响了中央惠农政策的落实。当前正值夏粮收购旺季,为切实维护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的严肃性,坚决遏制“打白条”等违法违规行为,现就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类粮食经营企业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好向售粮农户现款结算、不“打白条”的粮食收购政策

  所有粮食收购经营者必须严格执行“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和“一手粮,一手钱,不打白条”的规定,在粮食收购中坚决做到现款结算、不打白条。对本企业兑付粮款情况立即进行自查自纠,如有欠付农民售粮款的,必须立即如数结清。

  二、国家政策性粮食收购执行主体要切实担负起不向售粮农民“打白条”的主体责任

  有关中央粮食企业要进一步提高对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重要性的认识,按照中央“三严三实”的要求,督促直属企业及其租仓储粮点、委托收储库点严格落实好国家粮食收购政策,采取切实措施,严格规范粮食收购、资金结算工作流程,防止发生任何形式的“打白条”问题,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和种粮积极性,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三、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立即对各类粮食企业兑付粮款情况进行全面排查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立即会同农发行、中储粮公司等部门单位,组织精干力量,对辖区内各类粮食企业兑付粮款情况进行全面集中排查。对拖欠农民售粮款、向售粮农民“打白条”的,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各地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举一反三,严肃问责,对有关责任人依纪依法严肃处理。要严格约束收粮企业和粮食经纪人切实做到“一手粮,一手钱,现款结算”,严格管控收购企业和粮食经纪人,防止发生挪用收购资金、“高息”骗用农民售粮款等违规违法行为。对开展排查工作不力,导致售粮款结算不及时,给农民“打白条”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要向售粮农民广泛宣传国家粮食收购结算政策,增强售粮农户的安全、维权意识。

  各地要继续按照《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夏粮收购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粮办检〔2015〕156号)要求,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保障夏粮收购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好粮食收购市场秩序。

  国家粮食局

  201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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