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4-05-28 点击:160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依据《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GB19298-2003修订情况,国家质检总局组织有关专家对《饮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作了相应的修改。现将修改单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饮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修改单
2009年1月14日
附件:
《饮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修改单(第1号)
《饮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中瓶(桶)装饮用水类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修改内容如下:
七、检验项目
分别在饮用天然矿泉水产品、其他饮用水产品质量检验项目表中增加溴酸盐检验项目,并将该项目作为发证、监督检验项目,出厂检验项目为*标记。
声明:
① 本网站所有原创/整理的文章、图表、数据、资料,版权均为食安通(www.eshian.com)所有,如需转载,须注明“来源:食安通(www.eshian.com)”,
② 本网站转载其他网站、媒体的文章、图表等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需保留 “来源:XXX” (非食安通)。如有相关内容侵权,请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6219-9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