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征求《辐照食品》等14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国卫办食品函[2014]137号)

来源: 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 更新时间:2014-02-24 点击:958

发布单位: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发布日期: 2014-02-17
失效/废止日期: 2014-04-20
发布文号:国卫办食品函[2014]137号
实施日期: 2014-02-17
状       态: 失效/废止
备       注:相关附件下载:见正文下方。

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商务部、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办公厅,粮食局、标准委、认监委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我委组织拟订了《辐照食品》等14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单位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从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http://www.nhfpc.gov.cn下载)。请于2014年4月20日前将意见反馈表(附件15)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委。

  传 真:010-52165414

  电子信箱:spbz@cfsa.net.cn

  附件:

    1.《辐照食品》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2.《包装饮用水》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3.《保健食品》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4.《豆制品》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5.《干海参》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6.《果冻》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7.《胶基糖果》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8.《面筋》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9.《膨化食品》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10.《食用菌及其制品》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11.《食用动物油脂》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12.《食用油脂制品》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13.《食用植物油料》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14.《味精》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4年2月17日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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