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中涉及ODM模式的补充规定》的公告(国家认监委2009年30号公告)

更新时间:2013-10-10 点击:1901

发布单位:国家认监委
发布日期: 2009-06-04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国家认监委2009年30号公告
实施日期: 2009-06-04
状       态: 现行
备       注:相关附件下载:见正文下方。

  为规范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进一步明确强制性产品认证ODM模式认证活动开展的条件和要求,加强对ODM模式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过程和结果的有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国家认监委制定了《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中涉及ODM模式的补充规定》,现予以公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中涉及ODM模式的补充规定

  二○○九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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