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12-2013年度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贷款贴息资金的通知(农办种[2013]21号)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更新时间:2013-09-29 点击:990

发布单位:农业部办公厅
发布日期: 2013-09-26
失效/废止日期: 2013-10-15
发布文号:农办种[2013]21号
实施日期: 2013-09-26
状       态: 失效/废止
备       注:相关附件下载:见正文下方。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经济、农牧)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中国种子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救灾备荒种子管理工作安排,我部将组织开展2012-2013年度(2012年10月1日至2013年9月30日)种子储备贷款贴息资金申报工作。现请你厅(委、局)组织辖区内有关承储企业开展补贴申报和材料汇总,并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于10月15日前将有关材料(含电子稿)报我部种子管理局。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贴息申请。

  申报材料包括:承储企业所在省农业厅(委、局)正式申报文件2份,申报表格2份,银行贷款凭证、计息票据复印件2份,承储企业出具的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贷款贴息承诺书2份。

  联系人:种子管理局市场监管处 彭 钊

  电话:010-59193158

  传真:010-59193195

  电子邮件:zzjscjgc@agri.gov.cn

  附件:

    1.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贷款贴息承诺书

  2.2013年国家救灾备荒种子调用情况汇总表

  3.2013年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贷款贴息申报表

  农业部办公厅

  201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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