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更新时间:2013-09-29 点击:990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经济、农牧)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中国种子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救灾备荒种子管理工作安排,我部将组织开展2012-2013年度(2012年10月1日至2013年9月30日)种子储备贷款贴息资金申报工作。现请你厅(委、局)组织辖区内有关承储企业开展补贴申报和材料汇总,并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于10月15日前将有关材料(含电子稿)报我部种子管理局。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贴息申请。
申报材料包括:承储企业所在省农业厅(委、局)正式申报文件2份,申报表格2份,银行贷款凭证、计息票据复印件2份,承储企业出具的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贷款贴息承诺书2份。
联系人:种子管理局市场监管处 彭 钊
电话:010-59193158
传真:010-59193195
电子邮件:zzjscjgc@agri.gov.cn
附件:
1.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贷款贴息承诺书
2.2013年国家救灾备荒种子调用情况汇总表
3.2013年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贷款贴息申报表
农业部办公厅
201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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